随着国家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龙陵县于2014年10月1日已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并出台了我县实施方案,通过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目前宣传、信息录入确认、缴费补助测算、扣代缴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从2016年11月起地税部门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应征清册,通过财税库银横联系统征收养老保险费款缴入同级国库后,及时划转至确定的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省级统筹。同时,从2016年12月起由县社保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此项工作已步入正轨。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达到逐步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行社会化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