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
龙陵县“五大转变”推动国资监管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5日 08:29 浏览:[] 作者:蒋萍 来源: 打印

一是在发展思路上,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从国有独资向股权多元化转变。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组建了3家“51+49”、“34+66”股份制实体企业。  

二是推进县级国有公司向实体化转变。做实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具体做强做大县国资公司、县万达公司,将全县18家国有公司,按六大行业板块整合到两家公司名下,为国有经济发展壮大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劲支持。  

三是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强化对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在产权流转环节中流失。  

四是在监管体制上,由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成立了龙陵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财政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有明确分工和责任主体,又有相互配合,既有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又有具体实施国资监管的机构。目前我县国有资产已形成统一监管,部门配合的新格局。  

五是在监管角色上,由“婆婆”型向“老板型”转变。我县立足构筑和谐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努力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严格履行“把方向、定规矩、管程序、抓监督”的出资人职责。通过明确企业主业,督导企业抓好战略发展规划,引导企业重大投资方向;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实现由人管人管事到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更多地进行合规性审查,看其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董事会研究决定,是否聘请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抓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的实施,依法进行监督。充分赋予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参与不干预,指导不独断,管该管的事,在职责范围内尽责,消除了企业担心多了一个“婆婆”的疑虑,不但解决了国有资产出资人长期缺位的问题,使企业有了真正的“老板”,而且扭转了长期以来多头管理国有企业,但又无人负责的局面,使企业少了许多不该伺奉的“婆婆”。监管与被监管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和谐一致、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