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
龙江乡财政所6条措施严把扶贫资金安全关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8日 14:3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龙江乡财政所6条措施严把扶贫资金安全关。一是坚持谁实施、谁管理、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承担所有责任的原则,严禁以拨代支,对报账要素不全的、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予报账。二是扶贫资金严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以及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支出,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三是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白条入账、代签代领,禁止现金支出。四是扶贫项目启动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预拨部分启动资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扶贫项目实施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拨付资金。严禁变相滞留、截留、挪用扶贫资金。五是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就近监管的作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要求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财政部门。六是乡人民政府指导做好帮扶资金使用方案,并及时将帮扶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帮扶部门,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