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维护改善县级河流生态,龙陵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职能,严格落实联系部门职责。
一是抓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管。2017年共安排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监测运行、河湖库渠保护管理项目等经费765万元,明确要求有关部门专款专用,同时,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二是抓日常联系和实地巡查。对联系挂钩的河流段实行“日常化”、“精细化”管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联络组织专员,负责组织开展河流段污染源、地质灾害隐患等排查勘察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实地排查2次,完成表册等痕迹材料8份,搜集河道流域及工作情况照片30余张,切实将联系挂钩工作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