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采取竞争性入围方式申报,按照“乡申报、县审批”的原则,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并下达批复。
二是严把项目规划关。做到因地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是严把项目实施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在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由扶贫办组织相关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提请上级终验,验收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