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
龙江乡财政所三举措施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 08:57 浏览:[] 作者:何咏梅 来源: 龙陵县财政局 打印

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推进扶贫措施落实到位,争取早日脱贫出列,龙江乡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严明职责。成立由乡纪委牵头,财政所、扶贫办、代管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扶贫资金监督小组,严明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乡财政扶贫资金必须经经办人、证明人、扶贫办主任、分管财务的副乡长、乡长及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农户账户。

三是严格把关,公开公示。注重对乡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公正扶贫,切实做到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