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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龙陵县民政局廉政谈话“四必谈四促进”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5日 17:11 浏览:[] 作者:李祥芳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让常提醒成为常态,轻处分成为少数,杜绝严重违纪以上行为发生,县民政局按照“四必谈”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努力达到“四促进”。一是对岗位调整和新进人员必谈,由主要领导或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与岗位调整和新进人员谈话,促进其强化岗位职责,指出廉政风险,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发现违纪苗头必谈,由廉政工作分管领导负责谈话提醒,并在周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会上通报,促进即知即改,避免问题发展。三是出现工作遗漏、滞后、拖拉必谈,由业务分管领导负责谈话指出,促进其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争优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干部职工间出现误会误解必谈,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沟通,加强沟通理解解,促进干部职工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加强单位团结、和谐、互助氛围。今年以来,开展岗位调整和新进人员谈话9人次,工作遗漏、滞后谈话2人次,违纪苗头谈话1人次,化解误会谈话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