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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龙陵县民政局抓实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3日 08:27 浏览:[] 作者:杨国万 来源: 龙陵县民政局 打印

一是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280元。所有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二是民政局与县扶贫办及时将农村低保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息比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同时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制度,建立精准台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扶尽扶。

目前,全县有建档立卡户15763户61748人,建档立卡户中享受低保的有10611户,160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