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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龙陵县做细做实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3日 08:55 浏览:[] 作者:杨国万 来源: 打印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是衡量社会文明、社会进步的一把重要标尺。为进一步改善民生、凝聚民心,龙陵县始终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严格按照“关爱生命、维护尊严、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救助工作。

健全救助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成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地变压力为动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救助原则、服务宗旨和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规范管理。从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出发,采取现金给付、物质帮助、沟通交流、心理疏导、精神抚慰、通讯联系、个人卫生服务、医疗救治、食宿、资金购票返乡、特殊服务等方式,对受助人员主动关爱、依法救助,切实做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在救助中不断强化和完善管理,确保救助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

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对健康正常的受助人,采取联系其监护人和户籍所在地政府的方式帮助其返乡回家;对无法联系受助人亲属和无法查询户籍所在地的,根据受助人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