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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警方
​龙陵集中整治城市交通“移动雨棚”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18:31 浏览:[] 作者:杨汉申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城市‘移动雨棚’越来越少了!”近日行走在龙陵县城的市民发现,4月份以来,龙陵县城颜色各异的摩托“移动雨棚”(遮阳伞)逐渐少了,城区交通秩序逐渐规范。该县市民说,这是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移动雨棚”集中整治行动的结果。

一度时期以来,该县非法安装摩托车、电动车“移动雨棚”现象不断突出,交警陈其春说,安装“移动雨棚”不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且对于创建文明城市,群众安全出行都会带来安全隐患,市民对此反映强烈。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用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在“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中,该县公安交管部门主动作为,从3月30日凌晨起对该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移动雨棚’进行集中打击整治,对非法安装‘移动雨棚’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自行和强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移动雨棚”的电动、摩托车主依法进行处罚。

据介绍,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3月30日到4月15日为第一阶段,凡在这一阶段自行拆除的,公安交管部门均对其免于处罚。4月15日以后为集中整治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凡不按规定拆除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行进行拆除,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为保证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开始前,公安交管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LED广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了《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移动雨棚)集中整治行动通告》,交警部门还利用摆摊设点、交通志愿者上街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

集中整治“移动雨棚”有什么意义?中队长陈建说,“‘移动雨棚’首先改变了车辆结构,增大车辆面积,给摩托车、电动车安全行车增加肇事几率;其次,‘移动雨棚’破坏了摩托、电动车稳定性,还相互增加遮挡视线;再则就是拐弯、刮风和地面潮湿时,‘移动雨棚’容易带动摩托车、电动车摇晃发生侧翻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笔者获悉,截至4月28日,该县除自行拆除外,还依法强行拆除‘移动雨棚’235把,数量不等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受到处罚。交警部门提醒目前仍心存侥幸的摩托和电动车主,放下幻想,自行拆除。拒不执行《通告》拆除的,一旦发现,将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