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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警方
龙陵男子深夜撞倒垃圾桶被严惩,竟是因为它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9日 18:05 浏览:[] 作者:余朝涛 陈建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众人皆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也都知道酒后开车危害大,酒驾违法成本高。然而仍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目无法纪。

端午节假日期间,保山龙陵就有一名男子以身试法,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6月26日下午,段某受邀到县城好友家做客,吃下午饭时与好友喝了两瓶啤酒,自知酒后不能开车,便在好友家闲聊至深夜23时,心想:“酒精挥发得差不多了,再说交警应该也下班了”,便独自驾车回家,不料,在酒精的作用下,刚驶出小区门口就撞上了路边摆放的垃圾桶,因担心自己酒驾,怕周边群众听到响声报交警来处理,就加速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龙陵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垃圾桶东倒西歪,一片狼藉。民警向目击群众了解肇事车辆特征及逃逸方向后,立即通过信息化手段很快锁定肇事车辆及行车踪迹,不到半个小时就将其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含有73毫克酒精,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铁证面前,段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深夜“垃圾桶”被撞倒一片,又是“酒驾”惹的祸!段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