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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严格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安全、德育、学校管理、教育经费等进行常规督导,对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十三五”期间,共创建并通过评估认定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13所,2017年接受并通过省级和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2019年顺利通过省市级督导评估,被认定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合格县。(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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