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各项政策要求。5月11日由县发改局牵头,邀请云南省钢铁协会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与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一起,对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地条钢”企业及淘汰落后产能进行核查认定。
专家组及相关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和质询,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了专家鉴定意见:认为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地条钢”及淘汰落后产能生产企业,但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已有的一台10吨工频感应炉具备生产“地条钢”的基本条件。为此,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今后不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