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陵县
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开展对我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涉及我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有7项(不属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为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收费、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