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动态
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2日 10: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2021年,龙陵县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标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族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制。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县委政治巡察、重点工作督查、年终综合考评及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形成挂牌督战任务清单,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2021年人大、政协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各1次,促进工作常态化,创民办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督促检查8次。

二是抓实测评指标落实和提炼深化工作。紧盯创建时间任务安排和测评指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聚焦主线,持续抓好统筹推进、提炼深化工作,在全县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创建工作及民族相关政策知识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良好氛围,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工作中。龙陵县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这一主线,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为引领,坚持“一个责任体系、两个融合发展、三个引领传承、四级共治机制”的工作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重点组织10名讲解员参加市级组织的解说培训,进一步提高讲解水平,讲好龙陵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创民工作和民族政策知识宣传,利用“三微一端”宣传创民工作,县创民办开展创民工作专题业务培训4次,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创民工作能力。2021年8月2日至4日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通过省级验收,11月15日被云南省民宗委公示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1年9月开展第二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共101个单位申报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月26日开展实地验收,命名了97个县级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月25日,市级调研组到龙陵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龙陵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11月,全媒体行采访活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及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调研等工作顺利推进。12月1日向市级推荐21家单位申报第三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1家单位申报第三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三是全力做好国家级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打造特色亮点,提炼县级和各示范点典型经验材料,统筹抓好解说演练等各项工作。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完善专题汇报片、汇报材料,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为迎检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扎实做好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零”,2021年8月,龙陵县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整改落实省级验收组实地检查验收龙陵县创建工作反馈的问题,围绕国家级检查验收这一目标,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对创建工作任务再要求、再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