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ajj/2026010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我县制定印发《龙陵县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当前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群众防线不够牢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不足等问题,火灾防控压力较大。为破解突出问题、守住安全底线,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龙陵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坚决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全力守护生态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
三、主要内容与核心措施
方案围绕六大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
(一)压实防灭火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属地、行业、经营主体、网格、联防联控“五级责任体系”,依托林长制实现责任到岗到人。
(二)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年开展防火宣传“五进”(进农村、进林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高火险期开展“敲门行动”,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精准宣传,及时发布防火通告和预警信息。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在进山路口设置防火检查卡点,对进山人员扫码登记、收缴火种;规范农事、施工等野外用火审批,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清明节实行限时上坟、集中焚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用火查处。
(四)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建立多部门火险会商机制,运用卫星热点、视频监控、无人机、护林员巡护开展立体监测,快速核查处置火情。
(五)夯实应急处置保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标准落实防火经费、组建扑火队伍、储备防火物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火情报告。
(六)严守安全扑救底线。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科学组织扑救,严禁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不适宜人员参与扑火;快查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四、公众须知与权利义务
进入林区须配合防火检查,主动上缴火种,遵守禁火规定。农事、施工等野外用火须按规定审批,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文明祭祀,遵守限时上坟、集中焚烧要求。发现火情、火灾隐患或违规用火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县森防指办报告。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