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250119-0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1-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理解《龙陵县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党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监测、防控措施,织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9月9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国森防办发〔2024〕25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省、市森防指办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若干规定》在龙陵的落地实施工作。我县山区面积占98%,森林覆盖率达67.89%,林农犬牙交错,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受降水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野外火源难管、地形复杂难扑救等多重挑战,全县集镇面山、干热河谷等地区野外用火增多,森林草原防火难度不断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的实际。为认真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加快构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格局,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综合能力,县森防指办公室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与多年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我县《实施方案》。编制出台《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增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若干规定》要求,结构上增加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工作任务上未进行改变,共3个部分20条,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1-3条),第二部是工作任务(4-17条),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18-20条)。具体而言:
第一部分(1-3条)是具体工作目标。1.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2.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3.不发生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第二部分(4-17条)是具体工作任务。在落实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的措施上,从立起鲜明靶标树牢防源头理念、全面压实火源管控责任、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抓手从严管控火源、切实扭住火源管控关键要害、严格管控重点涉火场景、强化极端情况下的火源管控、认真做好监督问责与奖惩7个层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在落实解决“人民防线筑的不牢”的措施上,从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动形成综合防控合力、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建强末端支撑保障、健全完善制度、坚决守牢安全底线7个层次作了明确规定。实用、管用和可操作性较强。
第三部分(18-20条)是具体工作工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帮扶指导、强化信息报送3个方面作了要求。
三、《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实施意见》对每一条措施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同时,参照2024年县级林长巡林方案,对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区进行了调整,形成《龙陵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