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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ajj/202501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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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龙陵县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龙陵县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灭工作,重点聚焦加快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和“人民防线筑的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提升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结合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二)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

(三)不发生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的措施

1.立起鲜明靶标,树牢防源头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理念,把火源管控放在火灾预防首要位置,在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检查讲评等方面全链条突出出来,广泛形成从源头上管控火灾风险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研究本地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特点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火源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重点关注高火险时段

2.全面压实火源管控责任

(1)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火源管控责任。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火源管控责任。各级林长要按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巡林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积极承担各自责任并主动跨前一步,消除模糊地带、责任盲区,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火源管控合力。明确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3)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将在林牧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管理范畴,仔细摸排辖区内林区酒店、工矿、景区、农家乐、施工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种养窝棚、瞄蜂养蜂人员、烧炭等,包括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输气管道、通信基站、厂房库房和军事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按照“六有”(有组织领导、有处置办法、有工作机制、有物资储备、有处置人员、有培训演练)标准,督促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火源管控措施在基层末梢得到全面落实。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

3.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抓手从严管控火源。优化县、乡镇、村、保护区和林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履职要求划定防火网格区域,明确火源管控职责,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抓火源管控的良好局面,打通火源管控“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乡、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中的“前哨尖兵”作用,完善火情快速响应机制,为火灾早期处理争取时间。各级林长、协管员、护林员按林长制要求适时开展巡林巡护。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

4.切实扭住火源管控关键要害

(1)抓好野外用火重点人群管控。对防火期进山入林旅游人员实行登记检查制度,科学设置防火卡点,持续推进“防火码”登记工作,加强科技手段运用,提醒游客主动交出火源火种,禁止野外吸烟、野炊和烧烤等使用明火的行为,特别要加强对爬野山、走野道人员的管控。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小黑山自然保护区登山游玩。

(2)建立重点风险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智力残疾人员、未成年人、有用火习惯的老年人、林区采摘和瞄蜂人员的监督管理,仔细排查重点风险人员,细化管控措施,建立管理制度,抓实监护人、村(社区)、村民小组、林场(站)的监管责任。

(3)加强重点部位的管控。将小黑山自然保护区、腊勐松山、集镇面山、国有林区、景区景点、森林公园、“两江”干热河谷地区、公路沿线、宗教寺庙、垃圾焚烧点、重要设施所在地、林农和林居交界域等重要部位作为防范重点,紧盯山头、地头、坟头,看好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加强巡查巡护力量部署,严防死守,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采取定期清理、计划烧除等方式,加强坟边、林边、矿边、地边、路边、隔离带等林草可燃物清理,降低火灾风险。制定重点部位森林火灾防控实施方案,龙山、镇安、象达、平达4个坝区集镇面山入山道口推行林权所有者高火险时段轮流挂牌值班制度。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5年2月底前,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

5.严格管控重点涉火场景

(1)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禁在禁火区内的墓地和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突出林牧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用火管理,如实造册登记坟、墓地的坟主和林地户主信息,在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落实专人看护,积极推进林牧区内散埋散葬坟墓集中安葬管理。清明节时段,县人民政府发布文明祭奠的通告,规定时间集中限时上坟,严禁在林区上坟用火,改用熟食鲜花祭祖,确需用火的在集中用火点安全焚烧。

(2)加强农事用火管理。坚持依法管控与合理疏导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林交错区农田秸秆及其他剩余物质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农林交错区农事用火报备监烧制度,确保农事用火在监督控制下有计划进行。积极推行“两改一提前”(改一家一户零散用火习惯,联片联户统一用火;改3、4月用火的传统习惯,提前在1、2月集中用火),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办理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做到“用火时间、用火地点、监烧人员、防控措施”四落实,严把野外用火查处关,严厉打击无审批违规用火行为,对屡教不改、私自用火人员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3)加强施工用火管理。建立林牧区生产性用火报审监管制度,严格管理进山入林的生产作业单位,做到有责任人、有指定的宣传教育火源管控人员、有火源管理制度、有防火宣传标语和火险预警提示、有宣传教育和检查记录本、有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和扑火工具。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农事用火2025年2月底前结束;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

6.强化极端情况下的火源管控

(1)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或旅游、康养等进山入林人员剧增高峰时段,由县森防指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第一时间会商研判并发布高火险预警,及时启动预警叫应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第一时间传达到户到人,并迅即组织管护人员全员上岗,采取增人、增哨卡(检查站卡点)、加密巡查频次等措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2024年12月—2025年2月,县森林指办公室每2周开展1次会商研判或调度。

(2)四级以上火险等级地区遇有大风等极端天气,县森防指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并组织力量下沉,包片负责,督导全面禁火,重点地段实施强制严管。完善无人机、林火视频监控和群众报警等火情信息快速核查处置机制,将卫星监测、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逻、舆情监测有机结合,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早发现、早报告。组织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因险设防,抓好扑救力量、组织指挥和装备物资“三靠前”,全力阻断极端天气与人为火源耦合造成大火巨灾。2025年3月—5月,县森林指办公室每周开展1次会商研判或调度。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森林消防中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认真做好监督问责与奖惩

(1)依据林长制考核、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结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总结讲评,树立先进典型,做好宣传报道,激发干部群众工作动力。

(2)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森林草原火源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对火灾频发或因森林草原火灾责任制不落实、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组织扑救不得力、火灾隐瞒不报、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大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严厉处罚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及时通报肇事者处罚结果,“以案说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落实解决“人民防线筑的不牢”的措施

1.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1)提升宣传质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采取增设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编发防火短信等方式,学习防灭火和紧急避险常识等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2)扩大受众范围。从林牧区群众更广泛拓展到全社会民众,从成年人更广泛延伸到未成年人,依托教育部门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小手拉大手”和志愿者行动等载体,不断扩大防灭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把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作为战略任务,从幼童抓起并且一代一代抓下去。

(3)纵深拓展“五进”。将车站、林农交错区域村寨、野外作业点、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作为重点部位,把林内作业人员、外来人员、采山人员(瞄蜂养蜂)、烧炭人员、林农交错地带住户、边远村寨居民和智力残疾人员监护人作为重点人群,深入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教育。

(4)打造防灭火文化。推出直击人心的文创作品,探索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体验场所。强化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传递正能量。用好网络平台。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发声、权威发声,针对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违法乱象,快查快办、严厉打击、以正视听。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群众共同参与火灾治理、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将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等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防火行政执法权赋予乡镇行使。

(2)推动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融入日常生活。充分发挥网格化、联户联保等平台作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一体化”建设。

(3)建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加强护林员、网格员、综治员、灾害信息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建设,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能力。乡镇、林场(保护区)分别健全完善不少于15人、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强化培训演练,高火险时段集中住宿,维护保养扑火机具,保高度戒备;乡镇、村(社区)分别充实完善不少于30人、20人的应急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加强培训演练,确保遇到火情,村级15分钟响应,乡级30分钟处置,县级快速增援,安全高效处置。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3.推动形成综合防控合力

(1)加强扑火队伍协调配合。围绕“联防、联训、联战”的深度融合式发展思路,县森林消防中队、消防救援局要主动与县应急管理、林草等部门对接协调,为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开展指挥员集训、灭火装备操作培训和火灾处置能力培训,组织开展队伍集结、扑救行动、火场通信、紧急避险等实战联合演练,协同参加防火宣传、设卡检查、携装巡护等预防相关工作。

(2)加强联防联控。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层级分明、无缝衔接”的联防体系,推动毗邻地区签订火灾联防联控协议,形成“有火一起打、无火一起防”的工作格局,不定期组织线上线下会商,相互通报火险火灾、计划用火等信息,研究部署联防区域火灾防控工作,发生火灾互派队伍、协同作战。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消防中队,县消防救援局,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5年1月底完成

4.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充分应用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按照国家、省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精准识别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所在单位为排查整治责任主体,在县森防指统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下,主动实施重大隐患整改,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和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制度,梳理归类,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清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治“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制度,科学用好函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

5.建强末端支撑保障

(1)加强末端巡林系统和北斗终端等建设使用。健全完善覆盖辖区的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完善集多种通信手段为一体的机动通信系统,提升火险感知和视频监控等监测预警能力。用火森林草原火灾指挥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核查反馈卫星热点信息;用好护林员手机APP巡林系统,督促护林员加强巡护,大胆制止违规进入小黑山自然保护区人员,大胆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烟点及时报告并就近参与扑救;用好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迅速核查反馈烟点,把小火处理在萌芽之时。

(2)重点完善森林-城镇交界域防火阻隔系统。提升改造林区内简易路、废弃路,连通断头路,使防火道路贯通成网。组织开展村寨周边可燃物清除,严防“山火进村”。

(3)配齐配强装备物资。配齐风力灭火机、电动水枪、二号工具、组合工具和救生器材等基本装备物资,加强森林消防水泵、水带、高压水雾灭火机、消防水车等以水灭火装备配备,乡镇扑火物资储备不低于10万元。有条件的加强水罐储水“引水上山”工程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储备防灭火物资装备,与供贸商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防灭火装备物资快速生产供应机制。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装备物资于2025年2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6.健全完善制度

(1)制定完善野外违规用火惩处制度。县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制度等,制定完善野外违规用火惩处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法用法守法相关工作,提高依法治火水平和群众守法意识。

(2)完善野外违规用火有奖举报机制。建立在线举报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火灾线索和肇事者信息等,在及时实施相应奖励的同时加强举报人保护。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5年2月

7.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1)在基层指挥体系、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中全面推广“安全官”制度。

(2)强化日常安全准备和教育培训。防火期内,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和物资,以突出实战、贴近实战为目标,从应急响应、队伍集结、现场灭火进行系统演练,提升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应急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县、乡镇每年组织开展火灾疏散避险演练,着眼最复杂、最困难的局面,制定群众快速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设立安全通道和撤离路线,确保第一时间将受威胁群众转移至安全区。

(3)高度重视扑救行动中的安全工作。落实专业指挥的刚性要求,规范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扑救安全“十个必须”和扑火指挥“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要求,加强火场管控,危急时刻及时组织安全撤离和紧急避险。穷尽一切手段,加强火场受威胁群众的果断转移疏散和受威胁重要目标的有效保护。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贯通整个防期,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落实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若干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大事来抓,作为践行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帮扶指导。县森防指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综合防控的责任,制定帮扶指导方案,按林长制巡林方案完善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包片责任区,在重点时段、高火险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帮扶指导,对帮扶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林场、保护区管护局,适时可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乡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2025年1月25日前报县森防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