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408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碧寨乡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碧寨乡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各村负责清运、乡级负责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规范化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属地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各村落实清运责任,并确定一名乡级工作人员为负责人,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最终实现农村无垃圾桶、无垃圾收集池、农户垃圾不出门,群众自觉定点定时投放垃圾。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对象
凡在碧寨乡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居民、群众、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会产生生活垃圾的均属收取对象。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
碧寨乡人民政府2000元/年,中学1500元/年,小学、幼儿园1000元/年,卫生院2000元/年,其他乡直单位、驻碧单位、村委会600元/年,村卫生室300元/年,宾馆、饭店、超市、修理店、加油站、娱乐场所、小吃店、通讯服务类、快递服务类360元/年,日用品、杂货店240元/年,农村3人及3人以下家庭90元/年,农村4人及4人以上家庭130元/年。
四、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要求
垃圾处理费由各村负责收取后交入碧寨乡财政账户。收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单位、各村居民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据实、按时、足额缴纳。
五、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要求
垃圾处理费统一存入乡财政账户后,由乡级按比例将各村缴费总额的75%划入乡代管办,用于各村垃圾清运费用支出,将25%按实际产生费用情况由龙陵丰瑞供水服务公司到乡财政报账,用于垃圾厂电、柴、燃油及人工工资支出。
六、生活垃圾清运要求
(一)执行属地管理责任机制,生活垃圾清运由各村组织落实,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二)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好生活垃圾收集时间段及小组,制定完成后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并组织好群众;生活垃圾清运人员在既定的时间段,到既定的地点等待,群众自行将生活垃圾打包后送出并投放至清运车辆内。
(三)收费时间为每年4月1日,届时全乡范围内取消使用垃圾桶、垃圾池等垃圾收集设施。同时所有农户做到“垃圾不出门”,只能在既定的时间段将垃圾送出。
(四)各村清运人员完成垃圾收集后,将垃圾送至热解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清运过程中,垃圾不得泼洒、滴漏、污染路面。
(五)各村要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盛装垃圾。
(六)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及电器、医疗废物及其他有毒垃圾禁止投送及收集。
七、垃圾处理运转要求
(一)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由龙陵丰瑞供水服务公司负责。
(二)区域划分
1.坡头热解处理站辐射区域:天宁村、坡头村、半坡村、。
2.梨树坪热解处理站辐射区域:碧寨村、摆达村、滥坝寨村、中寨村、杨梅田村、新林村、麦子坪村、梨树坪村,三家村。
(三)站内配备专业处理人员,由龙陵丰瑞供水服务公司招聘及培训,必须能熟练操作垃圾焚烧设备,当日垃圾必须当日处理,按技术要求不得超过4小时入料一次。
(四)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检查,确保设备表面灰尘无积累,螺栓不松动,铰接部位不生锈,漆面不生锈,管道无腐蚀、无泄漏、无堵塞现象,输电线路无老化漏电危险。
(五)设备运行成本及运行期间维护、维修、保养费用由龙陵丰瑞供水服务公司承担。
(六)需调度垃圾处理时,由龙陵丰瑞供水服务公司与各村负责人联系落实。
八、其他要求
各村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同时,要把垃圾处理费收取、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及垃圾分类列入乡规民约中,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