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508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文号 | 龙政办发〔2025〕21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陵县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居民增收、消费扩容、品质提升、环境优化,促进消费与产业、投资、就业协同发展。202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培育旅居、文旅、直播电商等新消费增长点3—5个;通过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等政策拉动消费5000万元以上。
二、主要行动
(一)实施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1.稳就业扩岗位。聚焦重点领域、行业、城乡基层及中小微企业,精准实施就业支持计划。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培育发展石斛、茶叶、咖啡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扩容。开发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以上;推广“1291”模式,新建“家门口务工车间”2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00万元以上,扶持创业448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提收入强能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保障公职人员合理收入增长;发布县域行业薪酬报告,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坚决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重点提升家政服务、电商直播等领域技能,推动“技高者多得”;持续做优做强石斛、茶叶、咖啡、果蔬、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全面落实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农户收益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陵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能力保障行动
1.强化民生保障。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保障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失业保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向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发放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优先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困难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实行“一户一方案”精准改造,每户补助不超过3500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减轻家庭负担。全面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精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为婴幼儿投保意外伤害险提供补贴,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覆盖率达100%;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等提升至2800元/年、二等至1800元/年,职业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提升至2300元/年,覆盖范围扩展至高三年级学生;延续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无忧。(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行动
1.升级“旅居龙陵”消费。编制《龙陵县加快旅居龙陵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培育壮大8大旅居业态、2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力争旅居人数年均增长15%以上;运用“云边旅居”平台及旅居人群需求监测系统,精准吸引“新龙陵人”;打造“温泉康养旅居”品牌,推进温泉+中医康养产品创新,拓展“浴、吃、购、住”全场景消费;持续开展“浴在龙陵、玉出龙陵、遇见龙陵”主题宣传,塑造“旅居云南”龙陵样本;打造县城南片区为珠宝玉石产业园,吸引产业旅居人群和游客。(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2.激活文旅赛演消费。打造“滇缅公路爬坡赛”、“龙江稻花鱼节欢乐跑”等特色赛事IP,推动“体育+文旅”融合,延长游客停留时间至2天以上;开展碧寨山歌节、勐糯泼水节、木城火把节、傈僳刀杆节等民俗活动,培育民族手工艺品、民俗体验游等消费链条,带动相关消费增长20%以上。提升龙陵文旅知名度,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和提高消费额度。(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社区消费。落实云南省发展银发经济22条措施,深化医养结合,推动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保障老年人医养消费需求;推动社区商业与便民服务、文化体验等融合发展,打造“15分钟便民消费圈”;鼓励物业、家政企业融合经营,开办便民超市、菜市场;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完善社区维修、养老助餐、居家育幼等多元服务,全方位提升社区便民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1.加力推动以旧换新。紧抓政策窗口期,全面承接、精准施策,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2025年关于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数码产品及汽车等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激励政策,并同步配套推进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专项补贴落地,确保年内申领补贴金额超1000万元,拉动消费5000万元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广政府消费券。积极组织实施“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汽车消费券”、“三美消费券”、“彩云购物券”等消费促进政策;开展“工会+”促销活动,以本地特色产品和消费券为奖品,撬动工会会员消费;加大各类政策“六进”宣传,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的同时,鼓励和引导限上企业结合实际加大促销力度,多措并举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广申领各类消费补贴金额1000万元、拉动消费5000万元以上。(县总工会、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力扩大住房消费。落实“温泉康养旅居”好房子建设标准,推动高品质住宅小区建设,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合理调整商住比例、户型结构、车位配置等,满足旅居和本地居民住房需求;鼓励“雨辰湾”、“白塔星城”等温泉康养房地产项目参加市级组织的“百城千企”促销、“群团购”等活动,整合资源,开展精准外销推介。(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培育消费品牌。积极鼓励企业申报“中国消费名品”和“云南消费名品”,培育“龙陵石斛”、“龙陵黄龙玉”等本土品牌。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资质企业发展外贸,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拓展消费市场空间。(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壮大新型消费。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培育杨梅山、横山等直播基地,带动石斛、咖啡等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额增长50%以上。打造节庆消费场景,举办首届龙陵温泉开幕节暨中医药康养文化旅游节,持续办好“龙江稻花鱼节”、“松山芒咖文旅节”等活动,配套民俗展演、非遗展销,打造“意达文创广场美食街”等网红打卡点,带动文创和旅游商品消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1.优化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布消费典型案例和提示,树立先进典型,规范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领域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企业灵活调休,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消费时间。(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商业街区3个以上,优化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交通配置;落实物流成本降低措施,提升消费品流通效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1.减少消费限制。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开展外摆促销,利用拆迁闲置土地、边角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划定外摆区域和非机动车停放区,破解停车难题;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保障夜间经济活力。(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服务企业特派员机制”解决企业诉求,提升市场监管效率;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做到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赋能支持措施
(一)政策赋能。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指导,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大消费领域项目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优化服务,精简流程和资料,提升便捷性和满意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金融赋能。用好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消费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服务,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金融支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陵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放赋能。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争取露营、民宿等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落地,扩大消费供给。(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要以本方案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方案落实。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工作机制,汇总政策落实进度,分析消费堵点,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全县消费持续回暖升级,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