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5082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培育旅居、文旅、直播电商等新消费增长点3—5个;通过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等政策拉动消费5000万元以上。
二、主要行动
(一)实施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1.稳就业扩岗位。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以上;新建“家门口务工车间”2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00万元以上,扶持创业448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以上。
2.提收入强能力。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坚决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持续做优做强石斛、茶叶、咖啡、果蔬、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全面落实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二)实施消费能力保障行动
1.强化民生保障。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工作;向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优先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困难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每户补助不超过3500元。
2.减轻家庭负担。全面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精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等提升至2800元/年、二等至1800元/年,职业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提升至2300元/年。
(三)实施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培育行动
1.升级“旅居龙陵”消费。培育壮大8大旅居业态、2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力争旅居人数年均增长15%以上;打造“温泉康养旅居”品牌,推进温泉+中医康养产品创新;持续开展“浴在龙陵、玉出龙陵、遇见龙陵”主题宣传;打造县城南片区为珠宝玉石产业园。
2.激活文旅赛演消费。推动“体育+文旅”融合;培育民族手工艺品、民俗体验游等消费链条,带动相关消费增长20%以上。
3.优化社区消费。落实云南省发展银发经济22条措施,推动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推动社区商业与便民服务、文化体验等融合发展,打造“15分钟便民消费圈”;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全方位提升社区便民水平。
(四)实施大宗消费扩容行动
1.加力推动以旧换新。落实云南省2025年关于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数码产品及汽车等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激励政策,并同步配套推进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专项补贴落地,确保年内申领补贴金额超1000万元,拉动消费5000万元以上。
2.积极推广政府消费券。积极组织实施“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汽车消费券”、“三美消费券”、“彩云购物券”等消费促进政策;开展“工会+”促销活动;鼓励和引导限上企业结合实际加大促销力度,推广申领各类消费补贴金额1000万元、拉动消费5000万元以上。
3.有力扩大住房消费。落实“温泉康养旅居”好房子建设标准,推动高品质住宅小区建设,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满足旅居和本地居民住房需求。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培育消费品牌。培育“龙陵石斛”、“龙陵黄龙玉”等本土品牌。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2.壮大新型消费。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带动石斛、咖啡等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额增长50%以上。打造节庆消费场景,带动文创和旅游商品消费。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1.优化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规范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领域市场秩序;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企业灵活调休,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2.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商业街区3个以上。
(七)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1.减少消费限制。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开展外摆促销;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保障夜间经济活力。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服务企业特派员机制”解决企业诉求;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做到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三、赋能支持措施
(一)政策赋能。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消费领域项目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优化服务,精简流程和资料,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二)金融赋能。用好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优化信贷服务,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金融支持。
(三)开放赋能。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扩大消费供给。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