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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2-0427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22-04-27
文号 龙政发〔2022〕24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龙陵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农产品供给风险加大,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粮食生产供应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为切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认真抓好粮食生产、收购、储备、销售、流通各环节,稳住农业基本盘,加强需求管理和预期引导,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消费需求,防止市场波动对重要农产品价格造成连锁反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全县现有耕地49.1484万亩不减少,努力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及时将目标任务量化并逐级分解至乡(镇)、村(社区)。出台耕地保护和补偿激励措施,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强化地力建设,大力推进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通过改造农田水利等设施,积极开展旱地改为水田等系列土地整治行动,并完成市级下达新增水田规模目标任务。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4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5.41万吨以上。把推广杂交稻旱种作为稳定稻谷生产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杂交稻“上山”行动,确保稻谷种植面积稳定在12.01万亩以上、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17.34万亩以上,麦类种植面积稳定在6.36万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在1.06万亩以上,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4.63万亩以上,其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7.28万亩以上。以政策和项目作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每年培育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个,到2025年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5个。

(三)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全面压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按照时序要求,高质量完成2万亩建设任务。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建立分区域、分作物、分层次的良种示范、良种推广基地,依靠加快良种繁育和良种推广,提高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应用水平。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等防治体系,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健全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制定防控工作预案,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围绕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精准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杂交稻旱种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补贴。加强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巩固提高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险种参保率,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加强农资供需监测调度,协调产销对接和余缺调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防范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确保广大农民买到“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

三、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增加粮源有效供应

(一)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出台粮食收购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主动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培育发展粮食经纪人,建立粮食经纪人档案,指导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加强收购过程中粮食市场秩序监管,对价格行为、计量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规范粮食收购活动。国有粮食企业要履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的职责,积极探索“互联网+收购”模式,优化收购网点布局和粮食收购服务,拓宽收购方式,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建立政府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要求,适时动态调整地方储备粮规模,建立政府储备粮规模635.7万公斤(含成品粮储备),其中县级储备按照不得低于市级下达总规模450万公斤的60%要求,落实270万公斤储备。成品粮按国家规定的现行统计折率折算为原粮计入总规模,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此次核定的粮食储备规模为下限保底计划,龙陵县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增加政府储备规模,鼓励增加优质口粮品种作为政府储备。县财政局要保障政府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补贴和轮换价差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按规定及时落实政府储备(含成品粮油储备)信贷资金,保证贷款及时充足、专款专用,确保政府储备粮储得足、储得好、调得动。

(三)有序组织政策性粮食轮换。从全县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需要,实行严格的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管理。加强与市级储备粮协同运作,建立轮换吞吐协调、信息沟通和共享制度机制,把握好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有序组织开展储备粮轮换。强化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把握粮食流向,确保政策性粮食用途合法合规。

(四)盘活粮食流通市场。按照“政府搭台、部门推动、企业自主、市场运作、互惠互利”原则开展产销合作,创新产销合作形式,拓宽产销合作渠道,签订产销合作协议。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省内外产销区粮食交易合作展销会、洽谈会,推动我县品牌粮食外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区域粮食有序流通。积极创建中国好粮油品牌,精心打造“瑞莹”粮油品牌,鼓励发展线上销售、特色代销等模式,提升现有粮油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支持开拓省市市场,整合完善粮食生产、购销、物流和加工全产业链,提高县粮源掌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加快粮食产业升级,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按照区域化、规模化、集团化、市场化的目标,对现有国有粮食企业进行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粮食企业区域布局和组织结构,培育董事会制度。鼓励组建粮食产业发展集团公司,确保国有粮食企业在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军需民食、保证粮食安全、稳定市场粮价等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企业改革,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在满足政府储备需要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盘活闲置资产,努力提高现有仓容的使用率。

(二)加快推进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按照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要求,对承担政府储备任务的企业实行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性经营分离,合理配备管理人员,确保储备与经营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严格分开。鼓励有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建一级国有粮食企业,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外,不得从事其他商业性经营活动。

(三)加强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做好项目储备、编制和申报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绿色智能仓储、粮食物流园区、粮油综合批发市场等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一县一中心库点的要求,加大中心库和低温库建设力度,力争2025年建成与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相匹配的低温仓库。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引进人才,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以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加强粮食质检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类粮食质量安全岗位的培训力度,提升质检能力,确保充足的检验监管资源和力量。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用好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选拔培养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

五、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充实成品粮油储备。为满足突发事件或应急需求,在政府储备粮规模内建立18万公斤成品粮储备,落实市级下达我县6万公斤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含必要小包装)。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成品粮油储备规模,但不得低于市级下达规模数,可在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外建立油菜籽储备。适时建立成品粮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成品粮油储备常储常新。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参与学生粮油供应,切实帮助承储企业解决成品粮油轮换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紧张、销路不畅等困难问题。

(二)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在辖区内至少选择1家纳入国家统计部门规模以上统计的粮食加工企业或重点骨干加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发挥调节区域粮食市场供求的“缓冲器”作用,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加快构建多层次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社会责任储备粮权属于粮食加工企业,平时用作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由企业自负盈亏,如遇特殊情况,按照“谁动用、谁补偿”的原则,服从县级和市级统一调度。

(三)加强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及时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粮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实战化水平,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研究制定政府储备动用工作方案,明确社会责任储备和政府储备动用原则、动用预警、动用条件和顺序,提高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强化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以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储运企业为龙头,以应急供应网点为依托,以区域粮食储备为支撑,在辖区内至少建立1个集加工、供应、配送、储运的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以满足应急保供需要。通过对国有粮食企业加工能力提升和改造、与非国有企业签订应急加工协议等方式,不断提升区域内粮油应急加工能力,确保应急日加工能力与市场日供应量需求相适应。

(五)健全应急供应网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每个乡(镇)应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城市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要求,合理布局16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季度通报制度,重点关注无存粮、连续3个月没有销售记录的网点,对不能满足应急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应急供应网点切实发挥“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作用。

六、强化质检能力建设,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一)强化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根据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要求持续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和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质检科研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投入,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增强“中国好粮油”产品自检能力和提升粮食质量安全自检能力,贯彻“藏粮于技”方针,开展节粮减损等绿色储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为守住区域内大宗粮食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经费投入,持续开展原粮卫生、品质测报、质量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政策性粮油监督抽检,每年监督抽检储备粮覆盖比例不低于60%,督促承储企业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规范承储企业在粮食收购、入库、储存、出库等各环节质量管控工作,严格执行承储企业储备粮“一年两检”全覆盖和出入库质量安全有关规定。依托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与信息发布,认真执行储备等大宗粮食出库质量安全卫生指标监测,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超标粮食处置工作,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粮食质检机构和监测点的管理,以监督检查、比对考核等多种形式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七、加强监测管好预期,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一)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粮食市场运行和价格情况的跟踪分析,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置风险。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粮油价格和粮食流通购销存情况。加强数据共享,准确研判市场供需形势和波动风险,及时作出提示预警。

(二)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密切关注粮食市场舆情热点,加强对自媒体等网络负面舆情管控,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强对粮食生产稳定、供给充裕的宣传解读,增强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保障的信心。加大舆论引导力度,通过主动发布信息、专家学者解读、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释放稳市场、稳预期信号,引导市场主体客观理性购销粮食。

八、深入推进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

(一)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世界粮食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通过电视、网络、书籍等多种媒介,采取论坛、展览、讲座等方式,通过爱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军营等活动,普及节粮减损技术和爱粮节粮、营养健康消费知识,积极开展粮食节约减损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减损。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大力推广发芽率高、适宜机收、易储存等优良品种。强化作业规范指引,确定适宜收割期,加强机手培训,规范机具作业速度、喂入量等操作要求,降低机收损失。积极指导农户做好科学储粮,不断提升农户科学储粮技术,着力提高藏粮于民的能力。加大产后服务项目资金投入,持续开展产后服务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装具、新技术,改善农户储粮条件,降低储粮损耗。鼓励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开展代收代储、代加代销等服务,切实服务农民,减少销售环节损耗。

(三)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进全县粮食信息化系统的升级与运用,依托现有粮食仓储资源,鼓励因地制宜升级改造仓储设施,提升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推动粮仓分类分级管理和使用,推广运用储粮新技术,开发低温储粮技术和储粮新药剂,积极开展各种科学储粮活动,加大低温绿色储粮和信息化管理研究运用,提升智能化科学管理水平,有效促进节能降耗、仓储减损。

九、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建立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粮食储存、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监管合力,实现多维度、全流程的粮食储备安全监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政府储备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县财政局对县级政府储备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要按规定对发放的政府储备贷款实施信贷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要依法对县级政府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及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审计监督。县人民政府将对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储备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粮食行政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龙陵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