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1-11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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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龙陵县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3号)等要求,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龙陵县决定组织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努力提升龙陵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龙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15个百分点。
(二)分级目标
龙陵县总体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比上一年提高至少3个百分点。
1.县级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保障有力、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持续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重点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健康倡导干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制度,调动全社会力量有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倡导干预工作,力争两年内基本达到国家或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标准。
(2)统筹推进80%的村(社区)规范实施健康倡导干预,建立满足工作需要的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考核。
(3)总结、提炼、推广乡镇及村(社区)实践经验。
2.乡镇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本乡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大力组织实施“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全力推进健康倡导干预试点。
(2)逐步建立和完善乡级层面全面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高效体制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工作推进落实的方式方法途径,指导、总结村(社区)实践探索。
(3)加强对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加强培训考核。
3.村(社区)工作目标
(1)组织全社会全面、有效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进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积极探索实践工作推进落实的方式方法途径。
(2)每个村(社区)培养一名社区健康倡导员(或健康宣传员),要求必须掌握健康倡导干预基本知识技能,并能扎根村(社区),持续不断进村入户开展倡导干预。
(3)每名社区健康倡导员每年有效倡导干预人数不低于70人(结构符合人口年龄谱系)。
(4)倡导干预对象的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5)探索、总结契合当地实际、可推广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模式(重点是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模式)。
二、项目范围及周期
本项目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在全县10个乡镇97个村(社区)实施(详见附件1)。本轮项目执行周期为2021年。
三、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架构
县级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专家组。乡镇级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村(社区)有项目实施小组,明确健康倡导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1.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龙陵县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纳一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宗槐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许永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董诗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洪家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杨春松 龙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杜自山 镇安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武装部长
郑 宇 龙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孟广新 龙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云蓉 腊勐镇宣传委员
朱绍贵 碧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志贵 象达镇宣传委员
于尹泽 平达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培育 勐糯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武装部长
王 斌 木城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杨永能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杨国娟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预防控制股负责人
杨艳茸 县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洪家奇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
2.技术指导组
为加强对各村(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的技术支持,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洪家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怀昌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廖明磊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科科长
瞿春平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科科长
寸勐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科长
熊其珊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
朱秋玲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结科科长
熊灿珍 县人民医院健康促进办主任
廖硕发 县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
高明芬 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
杨祚芹 县中医医院公卫办主任
各乡镇卫生院公卫办负责人
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相关数据,开展人员培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项目督导与检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负责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健康素养监测,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主要内容
科学分析居民健康素养状况,针对居民健康需求,找出健康行为干预重点难点,整合健康教育资源,注重实际健康行为改变,组织实施“村(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加快提升居民素养水平。
(一)创新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机制
1.组建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主的技术支持团队,为各村(社区)开展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提供技术支持。
2.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工作网络。每级应有负责项目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网络工作和相应工作制度。
组建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健康倡导员由社会事务员担任,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熟悉当地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较有影响力,通过培训能够掌握并运用基本健康知识、倡导技巧、干预方法。
各乡镇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助理员负责健康倡导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召开日常工作例会,对健康倡导员进行现场指导,年度内辖区所有村(社区)至少覆盖一次。
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专人负责社区健康倡导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项目方案、干预手册对基层健康倡导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现场指导。探索使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为健康倡导员提供经常性的技术支持、重点信息提供和督导评估。
(二)健康倡导员为居民提供入户的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服务
1.社区倡导服务对象的选择
按照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年龄、性别结构,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服务对象,每个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需要在管辖范围内确定70人并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应当来自不同的家庭。相应的年龄、性别要求如下表:
结合当地实际,在选择服务对象时优先考虑在家庭中能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人员,如承担家庭成员照料、主厨或家庭中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作为服务对象。
2.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主要内容
根据社区和农村居民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普及健康素养66条、重点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盲区知识点,倡导少油少盐少糖饮食、少吃腌制品、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自测血压、使用体温测量、判别是否肥胖、远离传染病、急救处理等健康技能,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倡导干预的内容要科学准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各乡镇和健康倡导员可根据服务对象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适时调整倡导内容。
3.健康教育和行为倡导的频次和目标
健康倡导员必须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开展倡导干预,通过定期、持续的入户针对性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简短干预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和不健康行为习惯干预。每2个月至少覆盖干预对象一次,每年覆盖干预对象至少6次。
第一次服务应根据项目表格(附件2)摸清干预对象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干预对象传播基本的健康知识和概念。在其后的服务中针对干预对象存在的问题,从普及健康知识入手,从易到难,从知识到行为,逐步提高其健康理念并倡导督促其行为的转变。要求在项目实施周期内,让所覆盖的干预对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转变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具备健康素养。
(三)整合资源,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
1.整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为居民提供宣传材料和健康实用工具等支持。
2.整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对村民开展的健康讲座、一对一个体化健康服务中,强化健康倡导员工作手册中的核心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授健康技能。
3.整合健康村(社区)创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项目、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比如健康技能比赛、知识竞赛、戒烟比赛等,营造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1.试点村(社区)以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将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健康责任人理念。
2.借助试点村(社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健康标语及广告牌等,普及项目中重点传播的健康核心知识和技能。
3.创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QQ、12320卫生热线等健康科普平台,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健康信息咨询、甚至就医挂号等服务。
4.借助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适合居民日常锻炼的体育设施及健康步道。
(五)加强信息报送
村(社区)健康倡导员每次开展面对面干预须填写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乡镇负责人须填写社区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附件4,电子版),每两个月向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1次汇总表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
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每两个月分别向市、省级至少报送工作简讯1条,上报时间为次月的10日以前。项目工作结束后,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
五、经费保障
(一)每个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健康倡导干预报酬为:每成功倡导干预1人补助51.43元,每个试点村(社区)每年补助3600元。按协议管理方式支付聘用的健康倡导员劳务费用。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健康倡导员签订工作协议(附件5),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量和劳务报酬。支付劳务费用前,要对倡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县级的技术材料开发、培训、督导和管理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项目县级统筹资金及本级财政筹措支持。
(三)省级将对服务效果明显、考核结果优秀的试点地区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六、档案管理与信息交流
各乡镇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计划书、项目文件、技术方案、工作记录、会议资料和培训课件等台账资料。同时,及时建立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交流平台和日常管理工作群,用于工作指导和信息资料分享,对健康倡导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管理。
七、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
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每个季度对乡镇至少进行1次项目督导工作,重点督导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情况,保证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附件6)。
乡镇负责人每个季度对村(社区)至少进行1次项目督导工作,重点督导项目的完成情况(附件7)。
(二)评估
项目终期对村(社区)健康倡导员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根据干预频次、培训资料、活动痕迹,对社区健康倡导员工作进行过程评估(附件8)。对服务对象核心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进行监测调查,评估社区倡导员工作开展的成效,并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价。
附件:1.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乡镇和村(社区)名单
2.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工作
记录表(健康倡导员填写)
3.社区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乡镇负责人
填写)
4.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乡
镇负责人填写)
5.社区健康倡导员聘用协议书
6.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督导表(县级对乡级)
7.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督导表(乡级对村级)
8.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考核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