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105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龙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文号 | 龙政发〔2021〕42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6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21〕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圆满完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促进投资持续增长
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优先支持上半年能够开工入库的省、市、县重大项目。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总量106.4亿元的目标,继续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考核、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投资月度评价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在资金安排、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二、全力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建立完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省、市、县级重大项目。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的供应方式,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容缺受理部分行政许可手续,符合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在质量和安全可控的情况下,可采用告知承诺(在实际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承诺,在实际开工3个月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等方式允许边施工边办理手续,于3个月内办结。
三、全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落实“一把手”带头招商引资,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班服务机制。对当年引进市外投资1亿元以上且年内开工建设并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部门工作经费3万元;对新落地且两年内完成投资2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部门工作经费5万元人民币。
四、全力推动建筑业增创产值
积极引进资质建筑企业落户龙陵,对年内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企业落户龙陵的,除市级奖励外,县财政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5万元、3万元。对年内实现新升规入库资质以上的县内建筑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内完成产值2亿—5亿元(含)的县内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内完成产值5亿—8亿元(含)的县内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内完成产值8亿元以上的县内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五、全力加快房地产去库存步伐
推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审核制度,要件齐备的可在1个工作日内发证,银行即可办理按揭贷款有关手续。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减半缴存,在竣工验收后及商品房交房前缴存。对年内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年内销售商品住房1万平方米以上的按销售商品住房2万元/万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企业销售奖补;销售对象属省外的按4万元/万平方米销售奖补。
六、全力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县财政安排重点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年内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的绿色硅材工业项目,给予投资企业5万元奖补;年内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的其他工业项目,给予投资企业3万元奖补(对单个符合享受多个奖补条件的项目以最高标准奖励)。
七、全力培育壮大规模以上企业
加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支持。县财政对年内新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内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年内首次纳入统计的重点服务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八、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政策支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5亿元、争取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0.35亿元以上,深入实施特色产业、稳岗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综合保障等“六大工程”项目,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不同工种、级别给予3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九、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对年内新开工、且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的田园综合体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年内新开工、且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的精品示范村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奖补。对年内新开工、且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的美丽村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补。
十、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按时限要求完成耕地地力补贴兑付工作,保护农户种粮积极性。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建设,对年内单个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并投产的,给予每个种猪场及配套示范育肥场10万元奖补。
十一、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
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抓牢基地建设,抓实精深加工,抓稳品牌培育,全力打造中国紫皮石斛之乡。对确定的省级、市级、县级石斛示范基地经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每个一次性资金补助8万元、5万元、3万元。规范提升标准化石斛枫斗加工厂,管理规范、设备齐全、进厂加工人员每天不低于60人且全年进厂加工时间在10个月以上的标准化加工厂,每个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企业、合作社、个人给予免费使用“龙陵紫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
十二、全力打造滇西健康生活目的地
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50万元、30万元奖补;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给予创建主体100万元奖补;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给予创建主体8万元奖补;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的,给予创建主体2万元奖补;对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名镇、名村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2万元、1万元奖补(对单个符合享受多项奖补条件的企业以最高标准奖励)。
十三、全力促进传统消费升级
县级财政安排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对年内新纳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大类限上企业,当年增速超过20%且居前2位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1万元。
十四、全力支持企业带动就业
认真落实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稳就业政策。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千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展新职业培训,将网约配送员、健康照护师、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
十五、全力加大企业信贷支持
继续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2021年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给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本金1%的激励;对2021年新发放且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购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本金的40%,给予1年期无息使用。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力争2021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30%,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2020年度,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30%。2021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
文件中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发布后,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附件:任务分工方案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全力稳定投资持续增长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 | 全力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 县自然资源局 |
3 | 全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 县投资促进局 |
4 | 全力推动建筑业增创产值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 | 全力加快房地产去库存步伐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6 | 全力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7 | 全力培育壮大规模以上企业 |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8 | 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县乡村振兴局 |
9 | 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县农业农村局 |
10 | 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 | 县农业农村局 |
11 | 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 |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
12 | 全力打造滇西健康生活目的地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13 | 全力推进稳增长促销费 |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14 | 全力支持促进稳就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5 | 全力加大企业信贷支持 | 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龙陵县支行 |
相关链接:《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5条措施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