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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0-07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龙政发 发布日期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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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陵县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但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龙陵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弱项和缺项,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文化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还有差距,仍需下大力气解决。为打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战,努力实现对人民和历史的庄严承诺,特制定本计划。

一、补齐补强扶贫弱项短板,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围绕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各类问题全面销号“清零”、剩余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的总体目标任务,突出产业就业、消费扶贫、扶志扶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重点,全力开展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责任

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抓实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学籍学期注册制度,及时甄别辍(失)学学生,实现辍(失)学学生“底数清、情况明”。加大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实施力度,确保“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应保尽保”。落实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精准帮扶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转移就学,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好义务教育各项资助政策,做到免学费和免教科书全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全学段覆盖、全区域覆盖、全民族覆盖、公办与民办覆盖,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周边中小学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及后续保障工作,巩固就近就学条件。继续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确保每年通过该计划招聘教师占比不低于90%,重点补充到贫困山区,满足全县学生和留守儿童“有学上、上好学”需求,确保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实现贫困人口病有所医、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定额补贴,做好外出就业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转移接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医疗救助100%覆盖。加快补齐乡镇卫生院床位设置、人员配置、科室设置等短板,确保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基本标准,每个村(社区)卫生室至少有1名符合资质的乡村医生,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任务。深入开展农村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做好全县精神病人的管理及服务。规范慢性病签约服务和大病救治,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和慢性病救治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基本住房标准,加大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排查力度,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在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保障已落实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等扫尾工作,做好巩固提升和后续社会管理服务,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社区新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府扶贫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聚焦农村贫困群众,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村贫困户饮水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任务。针对水源不稳定、供水调节能力弱等问题,采取增加水源、更新改造管网、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予以解决。强化水源地保护,采用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备、加强水质监测等工作措施,确保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稳步提升。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供水工程建设,同步解决贫困地区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饮水工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维护资金,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补齐生态文明领域短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窑炉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行动。完成覆盖全县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换发核发,实现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推进工业硅冶炼企业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鼓励推广使用清洁高效燃煤气化锅炉,完成县城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以电代柴”“以气代柴”改造。强化国土增绿和扬尘管控,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落实秸秆禁烧管控,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至85%以上。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县级监测站点全覆盖,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5%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打赢碧水保卫战。以统筹推进怒江、龙川江两大水系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重点,加强流域污染防治,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问题整治。加快推进龙陵县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确保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管理工作,大力开展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河湖管控,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力度,力争纳入国家和省市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县级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100%。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龙陵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力打赢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和修复,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好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基本实现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确保2020年全县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总体下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7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逐步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村庄保洁员。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防止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向农村地区转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0%以上。持续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基本解决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优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一)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以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5%以上。贯彻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一乡镇一公办”幼儿园建设。在没有任何学前教育机构、适龄幼儿达10人以上的行政村,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委会场所等既有安全房舍建设村幼儿园,且有条件的学前班改建为村幼儿园,力争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计划,力争县人民医院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加强在职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年内实现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以上,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2.28人以上。严格落实参保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补齐道路、电网、农田水利、网络、物流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完成“直过民族”地区、沿边抵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确保建制村通硬化路率、通客车率、通邮率均达100%,“路长制”覆盖率达100%。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推进高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田水利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全面达到国家“两率一户”指标要求。加快建设乡村信息网,实现全部行政村宽带网络接入能力达到百兆以上,3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有效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百兆乡村”光纤入户工程,100M宽带网络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和分类救助,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10%,残疾人“两项补助”全覆盖。建立健全各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的建设,确保建有1个儿童福利机构,实现90%以上的城乡社区至少建立1所儿童之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建有1个护理型养老机构;不断增加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服务质量,争取每千名老人拥有35张床位。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力争国民综合阅读率达80.5%。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积极推动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继续推进国家“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县、乡、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75%以上,城市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5万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一)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挖传统产业发展潜力,巩固提升粮食、甘蔗、“两烟”、核桃、茶叶等产业,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以肉牛养加销一体化、石斛种加销一体化、褚橙种加销一体化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园区功能,推动产业、企业、资金、人才和服务配套向园区聚集,着力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基地建设,全力推进硅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壮大硅材产业。继续加快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并推动其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文化、健康、商贸、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并推动其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实现服务业提质增效。聚焦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夯实项目前期、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保持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龙陵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稳就业促增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转岗职工、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援企稳岗支持政策,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600人次,新增城镇就业4200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加快建设县级公共实训基地。继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快于平均水平,力争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94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45元。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意见》,深入实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计划,抓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规范政府举债,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落实好化债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偿债职责,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力降低风险等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围绕降从业机构数量、降存量业务规模、降出借人数目标,扎实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快网贷机构平稳有序退出市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不良贷款处置目标,通过现金清收、呆账核销、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大处置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风险。严厉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人行龙陵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细化分解目标责任,强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县一盘棋理念,把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放在工作的首位。要对标对表,迅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将任务项目化、措施化、具体化,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项目支撑、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要建立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工作责任制,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精准支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项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将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适时通报完成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追责问责,确保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