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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rmzfbgs/20241201-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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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解读《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一、修订的法律依据

《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修订背景

《控烟公约》的施行,标志着烟草控制已经发展成为以国际法为依据的控烟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是中国最重要的一部控制烟草危害、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有计划的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等规定与《控烟公约》中“每一缔约方应努力采取和实施进一步措施,包括颁发许可证,以控制或管制烟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防止非法贸易”一脉相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是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法定条件之一,也是严格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真烟异常流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政务服务建设深入推进,加之前期实施《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来,对中小学周边零售点设置距离、零售户间距作出了明确具体的限制,卷烟市场价格得到维护,零售户获利空间加大。龙陵县自2021年初实施《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来,截至2024年11月,龙陵县零售户从1272户增加至1296户(含一户电子烟),增量24户(含一户电子烟),增量控制有序。

但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部分问题也在逐渐凸显:一是新办零售户许可证后续监管压力加大,部分新入网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经营卷烟急于求成,在正当经营卷烟收入不理想时,往往将注意力放在经营假私非烟上,扰乱市场秩序,发证机关对其后续监管的压力增加;二是零售户仍存在部分分布不合理情况,集中在某一区域或者设置在较为偏远的地方,集中的零售户之间容易形成恶性竞争,影响卷烟经营与品牌培育。

三、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主要确定事项说明

《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制定后共5章24条6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烟草制品(含雪茄烟专营零售点)零售点布局遵循的主要原则、设置零售点的标准、雪茄烟专营零售点合理布局的标准、布局规划及办理的公开规则、本规划的相关注释附则。

一是在《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设置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准入条件,通过总量加间距等标准,限制了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无序增长,优化市场布局,更好地组织了烟草专卖品的经营。

二是在《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明确了不予许可的场所及情形,在法定不予许可的条件外,明确了对特殊区域的经营场所和部分经营模式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更符合当下市场发展要求。

三是在《龙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明确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持有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