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627-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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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更好理解《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政发〔2023〕46号)(以下简称《措施》)相关内容,切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现就《措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措施》制定的背景与过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保政发〔2023〕1号),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制定了《龙陵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并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5月12日两次征求了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等27家县直单位及10个乡镇意见建议,于2023年5月18日征求了县处级领导意见建议,通过梳理汇总,根据收集意见建议修改后形成《措施(送审稿)》,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二、涉及范围
《措施》紧扣经济稳进提质主题,对标全年目标任务,围绕坚决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从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做好民生保障6个方面,针对性制定了23条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三、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级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稳进提质,确保实现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的全县全年生产总值增长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的目标任务。
四、《措施》主要内容
(一)关于“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部分
围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和硅基产业、石斛产业、温泉康养产业和稀土新材料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调研、策划、包装入库水平,力争2023年新签约项目10个以上,新落地项目5个以上;引进外商投资市场主体2户以上,引进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个以上,引进“链主”企业1户以上,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
(二)关于“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部分
全力做好市场主体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做好新建项目纳规入统工作,2023年,各类市场主体达2.6万户以上,企业达4500户以上,培育“四上”企业17户。对年内纳入统计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个体户(含工业和商贸业)、新升规入统资质建筑企业及由县域外迁入县内的资质建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年内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建筑企业落户龙陵企业,县级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
(三)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部分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资金及省、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及时兑付财政补贴资金,鼓励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四)关于“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部分
继续落实《龙陵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引进办法》;支持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五)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部分
保障重点领域信贷资金需求,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延期还本付息。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六)关于“大力发展资源经济”部分
完善资源管理办法,盘活用活资源优势,有序推进硅、铅锌、稀土等矿产资源储量勘查和开采。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石斛、核桃、黄山羊等农业资源深加工,推进龙陵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
(七)关于“大力发展园区经济”部分
实施好园区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园区功能,推动现有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申报、企业培育等政策,全力帮助企业扩产促销,加快实现园区工业产值倍增。
(八)关于“大力发展口岸经济”部分
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加快沿边基础设施和产业规划,布设龙陵县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大力发展大宗物流、跨境物流、多式联运。
(九)关于“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部分
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对2023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可向省级财政申报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申报省级贴息利率不高于5%。
(十)关于“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部分
深入实施《龙陵县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引进硅切片、电池片、光伏组件等下游产业,加快构建光伏全产业链。对成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示范、绿色制造、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向市级财政申请奖励。
(十一)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部分
积极争取省、市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大力培育数字经济企业,确保核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完成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
(十二)关于“大力推动能源保供”部分
加快推进“内联外通”电力供应网络建设,强化重点产业电力保障,提升区域电力供应保障能力,配合市级加强能效管理,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限度的利用电价扶持政策。
(十三)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部分
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的前期经费,全力推进2023年45个重点前期项目。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绿美龙陵、生态环境、重大水利工程、物流枢纽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十四)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部分
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便利民间投资项目审批,积极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民间投资投入基础设施补短板、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力度,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十五)关于“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部分
加大旅游业招商引资力度及旅游市场主体培育,鼓励银行加大对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重点镇、重点村的给予相应的奖补。
(十六)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部分
加大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落实好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持续开展以节兴县、以节兴商,扩大节庆消费,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惠”的原则,进一步刺激消费复苏,提振消费信心。
(十七)关于“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奖补及预算内资金,补齐城镇“两污”设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关于“加快推进‘五城共建’”部分
加快制定完善“五城共建”实施方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提标扩面建设基础设施,争取将龙陵纳入2024年省级示范县名单。
(十九)关于“全面推进绿美龙陵建设”部分
围绕2023年龙陵县城乡绿化美化重点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十美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关于“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部分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围绕重点产业培育需求,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十一)关于“夯实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根基”部分
做好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抓好保障社会救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度。
(二十二)关于“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部分
落实好《龙陵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提前谋划2023—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安居。
(二十三)关于“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部分
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深入实施健康龙陵建设,落实好困难群众、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