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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2-0704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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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陵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2年7月2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陵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3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布。2022年3月,市政府发布《保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县级编制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龙陵县实际,由县应急局、县林草局牵头起草了《应急预案》,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全过程处置流程措施。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主要任务、处置力量、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条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送、响应措施、火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物资储备保障等内容。文本主要由9个部分和4个附件组成。

(一)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其中,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将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5方面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职能。明确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四)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对预警等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

(六)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县级层面应对工作、响应终止的程序及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

(七)综合保障。明确了队伍、资金、物资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

(八)后期处置。对火灾调查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作了规定。

(九)附则。明确了涉外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及预案演练、管理、更新工作要求。

另外,《应急预案》包括4个附件,为县级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应急响应呈批表、应急力量救援申请单、应急力量救援调用函。

三、几点说明

(一)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调整。对应《保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将县人民武装部纳入指挥体系,并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县森防指副指挥长。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县森林消防中队各安排1名以上工作人员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等扑火力量的协调衔接。根据要求,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飞机、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由县应急委按规定协调衔接。

(三)关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综合考虑火灾防控风险、人员伤亡、火灾持续时间、过火面积等因素,对启动条件作了明确。达到启动条件的,分别由县森防指办公室主任、县森防指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县森防指指挥长、县应急委主任决定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可结合火险天气、火险预警及重要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因险而动,提前预判、提早响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启动Ⅳ级响应,全面强化关键时期火灾防控,最大程度防患于未然。

具体工作中,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等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经分析评估后,可对上述启动条件酌情调整。

(四)施行。自《应急预案》颁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2月10日印发的《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1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