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2-0427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更好理解《龙陵县2022年涉粮工作监督检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工作,切实履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及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扎实有效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粮食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粮食安全环境,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对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关工作要求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组织和开展龙陵县2022年涉粮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起草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方案》(送审稿),并于2022年4月6日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于2022年4月27日正式印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粮食安全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识,全面落实涉粮部门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多举措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持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和储备调控能力,促进市场平稳运行,让粮食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地见效,确保全县粮食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有关涉粮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落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龙陵县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监督检查方式。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延伸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对象。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监督检查内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及中央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和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涉粮工作有关文件及有关规定情况,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体责任,落实稳定粮食产能、粮食流通、储备粮保管等情况,重点查找是否存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主要督查检查县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12个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三是落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重点监督检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纠自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市委第五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监督检查时间为2022年4月—2022年12月。分自检自查(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督查检查(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总结提升(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三个阶段组织实施。自检自查阶段:各监督检查对象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监督检查内容,对标对标,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自检自查时间节点,全面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抓好整改。督查检查阶段:县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粮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及有关指示批示及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粮食安全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至有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总结提升阶段: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反馈问题销号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对督查检查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和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止粮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县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提高粮食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查缺补漏、总结提升,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并于2022年12月20日以前将本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本方案制定下发后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不断查缺补漏、总结提升,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