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0-031602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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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使各方面更好地理解《意见》有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与过程
2020年2月11日,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2020年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运行15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20〕7号),按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意见》,提出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具体措施。在多次与县直有关单位商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修改形成了《意见》(讨论稿),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涉及范围
《意见》紧紧围绕中央“六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涉及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
三、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努力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意见》主要内容
(一)关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部分
本部分包含了协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助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的内容。
(二)关于“有效降低企业成本”部分
本部分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以及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价的结算标准。
(三)关于“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部分
本部分明确了疫情防控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采取“绿色通道”,并对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人员运输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关于“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部分。
本部分提出了在稳定用工的基础上,企业新增就业人员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每增加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0元。切实加大收集企业招聘信息力度。
(五)关于“加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部分
本部分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合作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等方面的内容。
(六)关于“全力巩固提升脱贫质量”部分
本部分提出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不断强化脱贫成果巩固措施的内容。
(七)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部分
本部分提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或改造农村公厕、无害化户厕目标。
(八)关于“全面推进项目建设”部分
本部分对全县重大项目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储备进行了要求,提出了2020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目标任务。
(九)关于“强化要素保障”部分
本部分包含了项目审批优化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要素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等内容。
(十)关于“提速发展绿色能源牌”部分
本部分提出了加快推动水电硅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及达产达效,明确了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16%以上。
(十一)关于“提质增效绿色食品牌”部分
本部分要求持续抓好石斛、禇橙种加销一体化发展水平、肉牛养加销一体化发展等工作。明确了全年力争农业产业增加值增6%以上。
(十二)关于“提档升级健康生活目的地”部分
本部分提出了丰富旅游产品和业态,加快推动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力推进松山小镇、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等文旅项目建设。提出了要将松山战役遗址纪念园创建为4A级景区、邦腊掌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明确了对创建4A级景区主体的奖励标准。
(十三)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部分
本部分要求加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支持。明确了县财政对“四上”企业培育的奖励标准。
(十四)关于“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部分
本部分要求加快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短板。
(十五)关于“强化保供稳价工作”部分
本部分主要提出了对做好全县保供稳价工作的要求。
(十六)关于“加强就业创业增收”部分
本部分提出了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要求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明确了全年开发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次的目标任务等。
五、执行标准
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运行15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20〕7号)等政策文件。
六、注意事项
文件中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发布后,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七、部分关键词解释
“稳岗返还”:稳岗返还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贴。
八、惠民利民举措
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6条稳增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