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409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保护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与保护的决策部署等要求,拟编制《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现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时间:2024年9月5日至10月5日。
征求方式:1.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或报送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2.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Xlcjybk@126.com。
联系地址:龙陵县热泉路(原森林公安旁),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邮编678300;联系电话:0875—6121224,联系人:刘世璋。
附件: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草案)修改意见公告及起草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