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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403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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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工程建设管理局、各水电站: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水监督〔2024〕33号)《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保水〔2024〕18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龙安发〔2024〕6号)《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龙水发〔2024〕24号)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结合龙陵县水利行业实际,县水务局制定《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3月22日

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龙陵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定龙陵县水务局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部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严查密防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龙陵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龙陵水利高质量发展做好安全生产监督保障。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持续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3.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压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5.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列入述职内容,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

7.局行政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8.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力量、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好有关应急、食品、消防、交通等成员单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支持配合各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按要求报送数据、材料,参加有关会议、活动,主动沟通协调,做好风险交流、信息通报等工作。

(二)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9.督促、指导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10.督促、指导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配套体系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11.督促、指导、检查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足额到位。

12.督促、检查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3.督促、检查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

三、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14.贯彻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完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标准,优化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机制,划分危险源级别、建立危险源辨识清单,持续推进全县水利行业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2024年内实现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覆盖。

1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践行“典型引路法”,推广经验做法,每季度对“六项机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开展“六项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适时组织现场培训学习。

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6.深入贯彻落实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以及按照全省69项、全市75项具体举措、省水利厅43条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评估。

17.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全国春节及“两会”、汛期、国庆、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对近三年来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靠后的乡镇和工程项目,加大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局每季度带队对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水利行业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按规定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职工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8.防溺水安全要齐抓共管,联防联动。指导学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防溺水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周边、河道、水库、水闸、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回填河道采砂坑,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警示标志。

19.做好清单化闭环管理。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及时整改闭环,长时间整改不了的及时申请挂牌督办,现场验收治理成果。

20.强化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持续巩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和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处罚;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依法严厉打击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21.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及时制定、更新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次生灾害、杜绝群死群伤,按照属地分级管控原则做好应急救援、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

22.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涉众重大安全风险83项内容所属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管理清单,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专项档案,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23.聚焦水利行业易发、多发安全隐患,大力整治薄弱环节,持续狠抓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基础管理。

24.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督导检查、考核巡查等反馈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查缺补漏。

五、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积极申报达标评级,每年选取在建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完成标准化管理申报达标评级。2024年前已通过达标评审的单位,每年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的更新和保持,并完成自评报告。

六、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

26.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要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27.严格把控数据信息。要组织做好本地区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数据的核对,严把“审核关”,减少“0隐患”,注重“整改率”,同时组织好动态更新信息,做好闭环管理。

28.完善信息数据。对照全国“水利一张图”数据,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尽快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填报和工程迁移工作,提升全县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准确性。

七、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29.提升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常见问题清单(2021年版)》《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书(2022年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5个监督检查办法问题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0〕124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2022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持续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

30.加强技术力量统筹与技术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力量,为水利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31.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塑造全民安全氛围;加强日常宣传,通过多渠道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工作亮点公开发布,将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推广;积极参加“水安将军”知识竞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展评等活动,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32.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清单(2022年版)》等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八、加强工作保障措施

33.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理念。各部门要树立安全生产全局“一盘棋”思想,自觉对标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紧绷安全弦,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头抓安全、分管负责同志靠前协调抓安全,认真研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政治建设高度融合、共同推进。

34.扛牢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认真梳理安全生产各方面重点工作,建立重点工作或任务事项清单、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形成责任人清单。责任领导、负责人定期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及时报告会商。

35.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紧盯重点、难点,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实地精准掌握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6.及时跟踪问效,强化考评通报。每月及时分析、总结,严格考核问效,以考核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