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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标 题 午休时间施工
姓 名 付**
邮政编码
写信时间 2025年03月4日
信件内容 建春建材前面这片工地每天中午都1点多就开始施工,
声音很大不能正常午休,希望他们午休时间能遵守施工时间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付女士

您好!202534接到您的来电投诉后,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到永昌路建春建材门口自建房工地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后,该工地确实存在午间产生噪声的行为,随后我局工作人员要求该负责人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午间12-14点,禁止施工或产生噪声的项目,以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将会加强巡查监督,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处理对象 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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