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标 题 | 咨询低保 | ||
姓 名 | 涂**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2月4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 我的伯伯年纪很大了,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打工,这几年患了重病,经济非常困难!听说国家会帮助这样的贫困人士,但他一个老人没受过教育,不清楚低保申请条件和标准,流程也不知道怎么走,求求政府和领导帮忙,一场大病就把辛苦攒下的积蓄都掏空了! 期待你的回复,谢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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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来信人,你好,询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龙陵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431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家庭。具体的申请流程:您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县民政局进行审核确认。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龙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875—6121062)。
龙陵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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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龙陵县民政局 | ||
处理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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