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4102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文号 | 龙财农〔2024〕82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人社局、龙陵县水务局、龙山镇、镇安镇、腊勐镇、龙江乡、碧寨乡、龙新乡: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123号),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督促指导各地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