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3-010502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文号 | 龙财涉农〔2023〕2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2〕156号)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乡振发〔2023〕4-10号),现将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期)下达给你们(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等6部委《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期)下达表
2.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