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112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1-12-12 |
文号 | 龙财农〔2021〕43 号 | 浏览量 |
乡村振兴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148号),现将2021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883512元下达给你们,此款列入“2130599 其他扶贫”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509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一、按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2021年度防贫保险,以防止全市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返贫为重点,由市财政补贴承担缴纳的部分保费,请严格按照《保山市
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保开组办〔2019〕26号)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运用。
二、加强项目执行管理。要加强项目精准管理,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任务、工作措施、督导检查、资金拨付、数据汇总。二是要将下达的防贫保险保费形成实际工作量,做到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政策公开,要及时讲防贫保险政策和实施方案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群众准确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