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名单。其中,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龙陵县木城乡老满坡村、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为引领,依托“9+N进”创建载体,深入实施八大示范工程,为民族团结“夯基、塑魂、固本、聚力、铸盾”,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典型示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龙陵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势、创新方法,持续打造具有时代气息、民族气派、龙陵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不断推进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