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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动态
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 11:14 浏览:[] 作者:张国巍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12月13日,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等方面,对全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及各类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提醒告诫书划出“十不得”红线,即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借机囤积居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同时,要求各有关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防疫类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巡查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