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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市场监管局推行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红黑榜”公示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7日 16:5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扎实推进云南省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自2021年8月份开始,龙陵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通报制度,促进辖区餐饮行业质量全面提升。

以“净餐馆”专项行动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为基础,对街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规范改造,做到信息公示齐全、布局合理规范、经营环境整洁、设施设备齐全、从业人员健康、清洗消毒到位、记录真实齐全、物品明码标价。对照《云南省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达标标准》,落实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七个达标”、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摊贩“五个达标”要求,全面改善提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环境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价中,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依法监管、惩戒失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实施“红黑榜”动态评价公示,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经营户不断提升改造,引领辖区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开展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合格,按照规定由县市场监管局在原发布渠道公开整改结果信息,并移出“黑榜”。被列入“红榜”的餐饮单位要持续保持规范经营,如发现一旦低于“红榜”标准,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原发布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撤销“红榜”。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于8月20日至8月30日对辖区内餐饮店进行检查,共公布龙陵县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红黑榜1期,其中上“红榜”4户,上“黑榜”2户。针对以上2户“黑榜”餐饮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已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