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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小知识(一)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9日 08:3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01.什么是文明城市?

答:文明城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品牌。

02.龙陵县为什么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答: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使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更完善,生活环境更优美,道德环境更良好,生活环境更便利,食品药品更安全,窗口服务更优质,法制环境更公正,政务环境更高效,青少年成长环境更优良,让城市更美好,逐步改善市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03.省级文明城市每几年复审一次?

答:省级文明城市是由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以三年为一个评选周期,一年一测评,三年一复审。

04.省级文明城市的考评方法有哪些?

答: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主要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调查)。

05.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一个基础、八个环境和长效创建机制,即: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