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格责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建立网格化卫生责任区环境整治成
效“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便笺〔2022〕—3)文件精神,现将《龙陵县建立网格化卫生责任区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陵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2年5月1日
龙陵县建立网格化卫生责任区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含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综合考评的通知》(〔2022〕—1)文件精神,认真对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州市县考核细则的通知》(云爱卫专项办发〔202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电〔2021〕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网格化卫生责任区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网格化卫生责任区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改变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加快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综合评价
围绕综合评价、路面及道路两侧、绿地绿化、宣传内容、控烟工作5个方面来开展评价,县专项办根据实际确定。
(一)综合评价。重点清除绿化带里面的烟头、果皮、白色垃圾;重点清除沟渠的杂草,白色垃圾,及时疏通淤泥。教育引导部分商户餐厨垃圾乱泼乱倒等行为;制止占道经营现象,杜绝门前的花盆里面有果皮、白色垃圾,不能乱堆乱放杂物。确保网格责任区的垃圾桶加盖,垃圾保持密闭状态。及时维修损坏的鼠饵站,及时更换鼠饵料。辖区内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二)路面及道路两侧。车道、人行道、盲道、坡道等路面平坦、完无破损,铺装到位;无动物粪便;路面无积水;路面无遗撒,无垃圾积存;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假乱俗”小广告,墙体无同色覆盖;道路两侧无十乱现象;广告牌匾统一有序,必须一店一牌匾,不能出现一店多匾;辖区商铺做好门前“五包”工作。
(三)绿地绿化。树池周围的土面宜采用草坪、碎石、铁箅子等覆盖, 无泥土裸露;若使用树池铁篦子,应无凸起、破损;绿化带内不应有散落垃圾、堆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渣土、枝叶)。
(四)宣传内容。宣传条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有创卫相关内容。健康教育宣传栏应张贴至放置宣传栏玻璃窗内等防雨地点,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注意年月、期数);注意不要造成乱贴乱画现象。
(五)控烟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辖区内必须在显要位置张贴禁烟标志,辖区范围内必须无烟头。
三、评价方式
采取统一标准、随机抽查的方式实施,评价时需有问题清单和图片。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被评价单位整改。随机抽查做得比较好的网格责任单位纳入“红榜”,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纳入“黑榜”,并限期整改。另外,登上黑榜2次及以上或者同一问题存在反馈2次以上的单位将给予黄牌警告,督查结果与当年爱国卫生评优评先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责任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工作。
(二)认真进行整改。对专项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县专项办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以督查巡查为契机,
结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县专项办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