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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对县城建成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暨“7个专项行动”县级综合暗访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10:3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龙山镇:

根据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暗访督查组,分别于9月17日—18日对县城开展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行了暗访。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暗访检查组对龙陵县实施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进行了暗访检查,暗访组共反馈13个方面40类问题,其中综合评价3个、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个、市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13个、农贸市场2个、食品安全3个、重点场所卫生1个、病媒生物预防控制3个、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1个、社区与单位卫生4个、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4个、群众满意度1个、勤洗手3个、常消毒1个。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综合评价

一是县城主次干道缺少相关“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宣传内容。二是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不到位。三是创卫宣传氛围营造不足,在随机抽查的市民中部分对龙陵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内容知晓率不高。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农贸市场健康宣传栏没有日期落款、期数以及更换日期;

(三)市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

1.公租房南区垃圾房垃圾外溢,垃圾未加盖;

2.公租房外道路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3.公租房北区对面垃圾桶内垃圾外溢,垃圾桶未加盖,垃圾清运不及时;

4.龙陵职业高级中学一侧空地未作围挡;

5.玉缘小区下出口道(垃圾房附近出口)道路有破损,出现坑洼;

6.玉缘小区顺丰快递店以下路段存在占道经营现象;门前三包不到位;电动车乱停乱放,直接停放在盲道上,路边散落裸露垃圾;顺丰快递店对面花台有破损,没有及时进行支砌修复;

7.白塔三组棚改区域未作围挡,部分种植蔬菜;

8.320国道车辆检测站大门旁边草坪有裸露垃圾,杂草丛生。

9.320国道车辆检测站杂物乱堆乱放;

东卡公共厕所存在收费问题;

龙山湖公园道路以及人行道破损;

12.龙山湖公园旁边堆放杂物,私搭乱建;

13.龙山湖公园垃圾桶垃圾清运不及时;

(四)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公厕旁边垃圾桶未加盖,废弃专用口罩垃圾桶里面都是生活垃圾;

2.农贸市场熟食区部分摊点三防设施不到位,部分餐饮经营者无营业执照,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没有规范佩戴口罩;

(五)食品安全

1.老妹饭店从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衣帽,熟食无三防设施,无禁烟标志;

2.县中医院食堂地面上有裸露垃圾,泔水桶要加盖,熟食无三防设施;

3.龙山湖外小卖铺营业执照过期;

(六)重点场所卫生

1.热泉路新意理发店,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工具不齐全。(因疫情原因,龙陵电影院、各KTV、网吧暂停营业,未能进行检查)

(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320国道车辆检测站无防鼠设施;

2.320国道东坡公园南侧路段,路旁蓄水池无盖,滋生蚊蝇,市级暗访问题整改不到位。

3.龙陵县抗战纪念广场未见鼠饵站;

(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县中医院醒酒中心洗手台为转动式龙头,未更新为感应式水龙头;

(九)社区与单位卫生

1.新污水处理厂花台内没有及时进行绿化,杂草丛生,闲置空地上有废弃轮胎,易滋生蚊蝇;垃圾桶垃圾外溢;

2.老污水处理厂草坪上杂物乱堆乱放;鼠饵站无饵料,出入口道路破损,有坑洼,下水道口未加盖;

3.白塔水乡出入口路面损坏,鼠饵站缺失;

4.龙陵客运站内修车厂,物品堆放凌乱,地面污秽;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在二关小组路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杂物乱堆乱放;

2.二关小组路边垃圾桶未加盖,垃圾外溢,大量裸露垃圾散落在地面;

3.龙山路康丰公司住宅二期拆迁区域未作围挡,部分种植蔬菜,空地上堆放杂物、废旧轮胎;

4.兴农路棚改区域拆迁区域未作围挡;

(十一)群众满意度

共随访10人,满意10人,不满意0人,主要反映问题为县城棚户区改造各片拆迁区域未作围挡,大片拆迁区域影响市容市貌。

(十二)勤洗手

1.龙陵玉缘广场洗手台为球阀式水龙头;

2.抗战纪念广场洗手台的石槽上有青苔;

3.龙山湖公园洗手台有白色垃圾;

(十三)常消毒

1.县人民医院内部分患者及家属未正确佩戴口罩;

三、工作建议

(一)要继续以问题导向抓整改。

要以反馈问题为导向,对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对标对表对点定责任,继续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必须尽快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对还没有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勤洗手、常消毒及农贸市场卫生管理、餐饮业规范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各项指标存在问题的排查梳理和全面整改,通过排查整改全面提升爱国卫生工作各项指标质量和水平,确保在省政府“7个专项行动”年度考核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二)要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

要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年度考核为契机,从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法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等方面入手,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强化依法监管,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试行)》,切实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日常监管,杜绝问题反弹。切实提升卫生县城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卫生县城建设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要强化跟踪督查抓整改。

要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建立倒逼问题整改责任机制,对市级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强化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问题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表面应付、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导致在省政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年度考核因再次发现类似问题被扣分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含整改报告及整改问题情况对照表)请于10月15日前报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吴艳忠,6121607;邮箱llxagwsxtb@163.com

龙陵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9月30日             

暗访督查问题

(一)综合评价

一是县城主次干道缺少相关“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宣传内容。(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二是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不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三是创卫宣传氛围营造不足,在随机抽查的市民中部分对龙陵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内容知晓率不高。(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卫生健康局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农贸市场健康宣传栏没有日期落款、期数以及更换日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三)市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

1.公租房南区垃圾房垃圾外溢,垃圾未加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公租房外道路存在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3.公租房北区对面垃圾桶内垃圾外溢,垃圾桶未加盖,垃圾清运不及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4.龙陵职业高级中学一侧空地未作围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5.玉缘小区下出口道(垃圾房附近出口)道路有破损,出现坑洼;(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6.玉缘小区顺丰快递店以下路段存在占道经营现象;门前三包不到位;电动车乱停乱放,直接停放在盲道上,路边散落裸露垃圾;顺丰快递店对面花台有破损,没有及时进行支砌修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7.白塔三组棚改区域未作围挡,部分种植蔬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8.320国道车辆检测站大门旁边草坪有裸露垃圾,杂草丛生。(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9.320国道车辆检测站杂物乱堆乱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10.东卡公共厕所存在收费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11.龙山湖公园道路以及人行道破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12.龙山湖公园旁边堆放杂物,私搭乱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13.龙山湖公园垃圾桶垃圾清运不及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四)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公厕旁边垃圾桶未加盖,废弃专用口罩垃圾桶里面都是生活垃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农贸市场熟食区部分摊点三防设施不到位,部分餐饮经营者无营业执照,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没有规范佩戴口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五)食品安全

1.老妹饭店从业人员未规范穿戴工作衣帽,熟食无三防设施,无禁烟标志;(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县中医院食堂地面上有裸露垃圾,泔水桶要加盖,熟食无三防设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3.龙山湖外小卖铺营业执照过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六)重点场所卫生

1.热泉路新意理发店,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箱工具不齐全。(因疫情原因,龙陵电影院、各KTV、网吧暂停营业,未能进行检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320国道车辆检测站无防鼠设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320国道东坡公园南侧路段,路旁蓄水池无盖,滋生蚊蝇,市级暗访问题整改不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3.龙陵县抗战纪念广场未见鼠饵站;(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县中医院醒酒中心洗手台为转动式龙头,未更新为感应式水龙头;(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九)社区与单位卫生

1.新污水处理厂花台内没有及时进行绿化,杂草丛生,闲置空地上有废弃轮胎,易滋生蚊蝇;垃圾桶垃圾外溢;(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老污水处理厂草坪上杂物乱堆乱放;鼠饵站无饵料,出入口道路破损,有坑洼,下水道口未加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3.白塔水乡出入口路面损坏,鼠饵站缺失;(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龙山镇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4.龙陵客运站内修车厂,物品堆放凌乱,地面污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在二关小组路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龙山镇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二关小组路边垃圾桶未加盖,垃圾外溢,大量裸露垃圾散落在地面;(牵头单位:龙山镇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3.龙山路康丰公司住宅二期拆迁区域未作围挡,部分种植蔬菜,空地上堆放杂物、废旧轮胎;(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4.兴农路棚改区域拆迁区域未作围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十一)群众满意度

1.共随访10人,满意10人,不满意0人,主要反映问题为县城棚户区改造各片拆迁区域未作围挡,大片拆迁区域影响市容市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十二)勤洗手

1.龙陵玉缘广场洗手台为球阀式水龙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2.抗战纪念广场洗手台的石槽上有青苔;(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3.龙山湖公园洗手台有白色垃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

(十三)常消毒

1.县人民医院内部分患者及家属未正确佩戴口罩;(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整改时限: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