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爱卫运动关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大意义,扩大爱卫运动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氛围。经研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网格责任区及办公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在网格责任区制作展板(展板样式见附件2),并上墙,要求每个网格责任区上墙展板不少于1块。
2. 组织志愿者深入网格责任区,挨家挨户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各单位自行制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3. 在办公地点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开展好专项行动内容的宣传工作。
请龙山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于12月22日(下星期二)9:00前,将制作的展板上墙,并拍下照片上报县委宣传部,联系人:蒋天雨,联系电话:6127182,邮箱:llxwmb2013@163.com。展板样式自行从邮箱lmxfpb@126.com(密码:xcb6128711)下载。
附件:1. 龙陵县健康文明生活倡议书
2.健康教育宣传栏样式(参考)
龙陵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
龙陵县健康文明生活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爱国卫生人人参与,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健康生活人人享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培育和践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我们号召全民积极参与“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7个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行“六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
一、社交距离
鼓励娱乐、休闲、餐饮等公共场所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较为密闭的场所时佩戴口罩;公共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
二、勤于洗手
公共场所、餐饮、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公众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三、分餐公筷
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积极倡导使用公勺公筷;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幼托)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宾馆饭店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等温馨提示,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公勺,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
四、革除陋习
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不食用生肉生皮,不饮生水,不食用腐霉和过期变质食品,不暴饮暴食,注意膳食营养均衡,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倡导健康文明饮食新风尚。
五、科学健身
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各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县行政村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工间操”制度。学校坚持每天组织开展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
六、控烟限酒
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和教师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倡导酒类经营户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龙陵县文明办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