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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1-070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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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自评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有关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一级核算单位,内设2个股室,共有行政编制5个,实有行政人员6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事业人员5人。

人员情况

2020年末实有在职在岗人员11人,其中:行政在岗人员6人,事业在岗人员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负责相关经费的报批、核发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和伤亡抚恤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符合政策规定的烈士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置计划,拟订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和中央、省市属驻龙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承担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725247.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25247.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221557.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221557.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438.49元,项目支出17100119.07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7725247.94元,本年指标财政拨款支出18221557.56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本年结转结余指标不列入本年收入。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7个方面分成23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单位围绕2020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市2020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自评得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收入3502898.5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88938.56元,项目支出预算2313960元。2020年收入预算调整数27725247.94元,比预算数增加24222349.38元,差异率691%;预决算差异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了县级财政安排基本支出,部分县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中央、省、市专项业务经费未包含在内,所以导致年初预算数与预算调整数差异较大。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7725247.94元,本年指标财政拨款支出18221557.56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本年结转结余指标不列入本年收入。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000元,决算数38724元,其中公务用车预算数30000元,决算数300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000元,决算数为8724元,未超出预算数。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7725247.94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8221557.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438.49元,项目支出17100119.077元。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6%,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单位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4%,这与单位的行政职能分不开,抚恤补助、退役安置是我单位工作的重要部分,资金绝大部分是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资金等,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重大。

2.预算管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制定《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规范》、《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管理制度》《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预算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重大开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已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在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3.资产管理: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制定《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00%。根据绩效目标,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完成率达到100%,过程自评结果得分30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0年部门职责的各种任务,得分30分。

1. 双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驻龙部队4个单位,每个单位慰问金5000元;走访慰问军休干部3人、企业军转干部9人、战时二等功以上功臣9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7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4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走访慰问在乡伤残军人19人、三属人员32人、义务兵家庭132户,每人(户)发放慰问金200元;打卡慰问其他重点优抚对象1540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元;下拨村社区召开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座谈会经费107330元,组织召开春节座谈会121场次,发放走访慰问活动经费333930元。配合保山市委市政府开展走访慰问30人,每人慰问金400元,发放慰问金12000元。“八·一”共走访慰问驻龙部队4个;军休干部3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4人、战时二等功臣9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4人;维和现役军人家庭2户;企业军转干部10人(包括解决特困企业军转干部个案救助1人);打卡慰问其他重点优抚对象1677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计210700元。二是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对132名义务兵家庭,按照每户10872元的发放标准,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435104元。按照荣立二等功2000元、三等功500元标准,对我县入伍的8名现役军人发放立功奖励金5500元。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市县宣传表彰活动。组织3家涉军企业参加第二届建行杯保山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荣获优秀奖;退役军人胡再帮荣获市级最美退役军人称号;推荐2户退役军人家庭荣获县妇联2020年度拥军爱民最美家庭称号。四是认真开展美丽军营建设工作。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办公室发函致各成员单位征求创建“美丽军营”建议意见13条,协调县林草局对大坡雷达站营区进行绿化、美化,交通部门改扩建营区公路10.5公里,召开美丽军营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工作再明确,责任再压实。五是积极做好其他拥军活动。配合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走访慰问参加武汉一线抗疫士兵家属1人次,发放慰问品500元;走访慰问执行中印边境一线对峙任务官兵家属2人次,发放慰问品1000元;欢送驻龙部队官兵退役21人,发放慰问品4200元。

2. 抚恤工作。一是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稳步增长。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按月发放到优抚对象账户,1-10月累计发放16743人次,发放补助金额9264950.56元。二是重点优抚对象身份认定依法依规。审核申报认定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1人。其中:审核参战退役人员2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人、六十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2人、伤残国家机关人员1人、伤残人民警察1人、残疾军人伤残等级调整2人及退役士兵伤残关系转移2人。三是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执行到位。累计发放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16053人次,发放金额783342元。四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规范运行。资助1527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医疗保险补助金322170元;对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60%的比例给予医疗补助,截至10月底,共支付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176人次(其中:一站式服务97人次,手工救助79人次),发放补助资金409246.64元(其中:一站式救助91554.64元,手工救助317692.00元);资助重点优抚对象1527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金额322170元,资助一至六级在乡伤残军人4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助金额17216元。

3. 烈士褒扬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数据采集校核工作。完成大坝烈士陵园、党史人物陈列馆、革命烈士纪念塔和李鑫故居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工作且全部录入《烈士纪念管理系统》;完成107座烈士墓数据采集校核工作(集中安葬烈士墓66座,散葬烈士墓41座);全县115名烈士信息补充完善后录入全国烈士信息系统,并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完成“大坝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资金已到位100万元。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烈士祭扫活动。清明节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代表县委、县政府到大坝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塔和李鑫故居敬献花圈,举行悼念烈士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9.30”公祭活动;加强大坝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聘请专人守护;截至10月底,共计使用烈士褒扬经费20000元。四是积极修缮烈士纪念设施。主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共同修缮了西山坡革命烈士纪念塔,切实维护了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4.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保障了全县涉军群体稳定可控,无“赴昆进京”上访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龙陵县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服务中心9名干部与9名退役军人结成常态化联系对子,同时推送10名退役军人与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0名干部结成常态化联系对子。三是建立健全龙陵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系统报送机制,完成困难退役军人信息采集137人。

(三)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分析从履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来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得8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9分,效果自评得分2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科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