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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628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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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龙陵县政法委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办公室、政治处、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禁毒办6个处室,县委、县政府610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2.基本职能

龙陵县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能是: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务。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政法委(含610办)年末编制数为21人(其间变动:增加禁毒办1个处室),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2人。2018年在职人员18人(含工勤人员2人)。在职人员中处级领导1人(副处1人);科级10人(正科6人,副科4人);科员5人;工勤2人,

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退休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委政法委基本职能职责情况,整理归纳出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8年决算收入57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25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6.23万元,增幅1.90%。

2.2018年决算支出56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65.25万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333.65万元,占总支出59.03%;项目支出231.60万元,占总支出40.97%。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6.23万元,增幅1.9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法委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政法委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委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11月30日)

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根据龙财预(2018)252号、龙财预(2018)560号、龙财预(2018)9号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预备役工作经费103万元,2018年用于支付各种办公费用及各乡镇综治维稳员工资,预算执行率100%;龙财行(2018)36号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龙财行(2018)176号、龙财行(2018)18号,龙财预(2018)643号禁毒工作经费118.60万元,2018年用于支付红茶社区购置监控设备及各种印刷等费用,预算执行率100%;龙财综(2018)60号境外罂粟替代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2018年用于支付各乡镇禁种铲毒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100%。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选用了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二)政法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决算绩效管理的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决算绩效监控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面清理政法委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算2018年的业务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有些不可预估的临时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培训、学习等只能申请调整解决,绩效管理中,还没有更好地和其他部门融会贯通。今后,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织质量和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资金风险与责任管理;二是贯彻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三是采用工作考核、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完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做好单位预算工作,为领导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等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中共龙陵县委政法委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