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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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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rmzfbgs/2026092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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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石斛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有关石斛产业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 负责拟订全县石斛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负责石斛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 负责石斛产业发展项目的编制、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

5․ 负责石斛产业生产中的调度、技术指导、培训、学术交流、科技合作与咨询服务工作。

6․ 负责龙陵县石斛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项目实施。

7․ 负责石斛相关科学研究,确立石斛产业发展课题并开展试验示范。

8․ 负责以石斛为主的兰科植物及其他中药材植物种质资 源调查、收集及保存,建立收集、保存、鉴定、研究、创新、利 用为一体的以石斛为主的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模式。

9․ 负责石斛良种选繁育、新产品研发。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

10․ 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

11․ 负责石斛质量检测检验服务。结合产业发展需要,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12.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研股、技术推广服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种质创新与质量管控双轮驱动,筑牢产业根基

1.种业创新成果突出:深耕石斛种业领域,构建完善品种创新矩阵,累计获得国际石斛杂交新品种登录10个、国家级新品种2个,提交省级新品种申报17个。建成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并获批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收集保育种质资源744种2895份,涵盖石斛220种、其他兰科植物476种及中药材48种,联合高校完成138种石斛种质基因型鉴定,为种业创新提供坚实支撑。

2.质量监管全国领先:构建“种植端—产品端”全流程检测体系,每年开展采收前质量检测,实现市场流通产品100%检测。在全国率先推行种植资格审查、施肥用药登记等“6项制度”及生产档案、质量认证等“3项制度”,建立全链条溯源体系,实现从种植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牢牢守住品质底线。

(二)科研协同与标准建设同向发力,激活创新动能

1.产学研融合成效显著:搭建“所+校+企业”协同平台,与中国农科院等30余个科研院校及企业合作,实施国家、省级项目10余项,建成朱有勇农民院士科技服务站1个、基层专家工作站4个,聘用专家团队5个,获国家专利64项,斩获云南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和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各1项。

2.产品研发与标准突破:加速食品、日化品等衍生产品研发,紫皮石斛完成化妆品原料目录备案,同时启动纳入《中国药典(2030版)》工作,成功入选云南省十大健康资源品牌品种和云南道地药材,与本土企业合作研发的石斛饮品项目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制定各类标准13项,其中《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紫皮石斛》为全国首个石斛食品标准,龙陵紫皮石斛成为首个“药食同源”准入石斛种,枫斗流通及原浆团体标准有序推进。

(三)加工集群与三产融合纵深推进,拓宽增收路径

1.加工能级全国领先:培育18个石斛枫斗加工厂,吸引浙江、安徽等传统加工区60%以上枫斗回流加工,奠定“全国石斛枫斗加工第一县”地位。带动4.5万余人参与初加工,年均加工产品2500余吨;企业及合作社稳定务工1700余人、季节性务工9000余人,形成“加工链聚群众”的良好格局。

2.“石斛+”业态多点开花:石斛花卉产业实现从零散到集群跨越,2025年以来盆花销量700余万盆,销售额突破6亿元。建成3个交易展示中心、50余个种植观光基地、2个3A级景区,“县花上树”30余万株,接待游客16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亿余元。发展庭院经济户1100余户,户均收益0.5万元以上;培育电商销售团队186个,从业人员超5000人,年均线上销售额1.2亿余元。出版《保山野生兰花》《龙陵野生兰花》等专著,发表科研论文10余篇,学术影响力持续攀升。

(四)项目支撑与数字赋能同步推进,夯实发展基础

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个,斛畔印象庄园完成投资3000万元,石斛科技园项目待入库。推进数字石斛全产业链项目,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市级提级论证;紫皮石斛种质资源圃项目完成初设。联合编制《龙陵县石斛产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为后续发展明晰路径。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5年度收入合计3,791,21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0,719.28元,占总收入的8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0,500.00元,占总收入的10.3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91,219.28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00,719.28元,增长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90,5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单位,本年度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2,719.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8,000.00元,其他收入390,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5年度支出合计3,962,057.68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124.40元,占总支出的34.53%;项目支出2,593,933.28元,占总支出的65.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2,057.68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8,124.40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2,593,933.28元,增长1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单位,本年度共支出3,962,057.68元。其中:基本支出即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1,368,124.4元;项目支出2,593,933.28元,含财政拨款林业技术推广项目、省级种质资源圃项目、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2,032,594.88元,非财政拨款的白及、石斛专用型良种选育与自动化繁育关键技术研究紫皮石斛品质提升技术研究与GAP基地建设示范等科研项目经费支出561,338.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8,124.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9,411.78元,占基本支出的8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712.62元,占基本支出的10.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3,933.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513,597.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支出。

2025年业务工作经费77,865.21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过程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林下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经费691,871.7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支出。

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经费144,276.2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兴滇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项目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专著出版委托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省级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经费17,296.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要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支出。

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项目经费398,7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种质基因分析委托业务费、种质资源管护劳务费用的支出。

科普助力产业发展行动(段宝忠专家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经费32,126.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2024年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项目经费46,585.00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产生的培训费用。

2024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6,095.00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支出。

龙陵县横山村石斛产业科技创新村项目经费125,458.97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电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2025年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经费108,000.00元,主要用于龙山镇横山村石斛产业融合示范点项目支出。

基础应用研究项目经费432,062.14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劳务费、石斛检测委托费等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2,719.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1%。与上年相比增加3,292,719.28元,增长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云南省兴滇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生活补助支出15,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未开展本级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25,47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46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98,460.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工资调增,工资基数差异,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74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完成年初预算的83.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737.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22,189.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资金2,822.20元。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等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工资基数差异,卫生健康(类)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682,03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8%,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03%。主要用于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支出398,700.00元、林下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支出691,871.70元、石斛产业发展科研项目工作及日常工作支出591,462.21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办公经费、水电费、项目开展的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因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故农林水(类)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160,22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225.70元,增长1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55%,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6,225.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61%,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225.7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000.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22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225.7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6,22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刚购置公务用车,实际采购费用较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后急需出行使用,加油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报销;二是单位实行厉行节约,节俭一切开支,减少不必要公务、商务接待支出,接待费与预算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89,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225.7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160,225.70元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单位,一是年末购置公务用车89,000.00元;二是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等运行维护费36,225.70元;三是工作顺利推进,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制度,公务接待35,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本部门成立,各项工作开展推进出行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开展种质资源调查、科研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协调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产业发展、企业服务、招商引资、科研院所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中心(龙陵县石斛研究所)资产总额182,290,776.37元,其中,流动资产13,114,426.89元,固定资产338,349.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38,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290,776.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4,85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