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409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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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10101000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1.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9.完成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以来,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次,主任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议、评议意见15个,开展执法检查2(部)次、评议部门2家、专题调研2次,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1次、市人大代表考察学习活动1次,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
1.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打造立场坚定的政治机关中彰显人大的政治属性。一是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提升政治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通读主题教育指定读本,统筹结合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周一集中学习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落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提请县委研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监督议题、重要会议活动等事项。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贯彻,有效落实。统筹做好挂钩联系企业、学校、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等工作,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河长制、林长制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做好文明单位、绿美机关、平安单位、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巩固工作,高度重视来信来访、机关工会、妇女、老干部等工作。
2.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行权,在打造人民至上的权力机关中彰显人大的民主属性。一是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推动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聚焦经济发展强化监督。听取2022年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查2022年全县地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龙陵县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龙陵县2023年1—6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龙陵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调整方案、龙陵县2022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全县政府债务工作情况、债务化解方案。聚焦民生福祉强化监督。听取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全县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全县供销合作社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龙陵县卫生健康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县卫生健康工进行专题询问,对全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聚焦民主法治开展监督。听取龙陵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龙陵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办法(试行)》。聚焦生态文明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县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勐糯碾子房河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聚焦部门履职强化监督。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进行评议,对全县侨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视察。主任会议听取县税务局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评议县水务局、县人民法院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查和批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调整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执行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宪法宣誓、任职谈话等制度,增强国家机关人员的宪法意识,实现党委人事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高度统一。2023年来,依法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3名,选举市五届人大代表1名,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其中选举3人,任命10人,免职(辞职)15人。
3.始终坚持服务全局发展,在打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关中彰显人大的法治属性。一是把准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在认真学、系统学、全面学的基础上,进一步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和新时代人大工作实际,充分学习“上情”、调研“下情”,把每个监督议题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切实做到“选题时到一线调研分析”,充分听取基层代表、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科学合理确定常委会监督议题,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二要用活监督方式。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代表等工作之中,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审查)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跟踪检查、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要求人大干部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在“一线”展现,在民主法治建设、代表、监督等工作内容上强化“一线”意识,做到“监督时到一线调研,跟踪时到一线督办”,以人大视角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三是提升监督质效。围绕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形成一批有情况、有问题、有对策的调研成果,持续跟踪解决“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坚持4个月内主任会议听取监督事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突出监督的持续性、实效性,2023年以来,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0个,对全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勐糯碾子房河水污染治理情况、评议县水务局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评议县人民法院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县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4.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在打造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中彰显人大的人民属性。一是代表履职保障不断强化。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建强有形阵地、凝聚无形力量”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坚持资源整合,做到“一室多用、实用管用、共建共享”,规范建设1个县级人大“代表之家”,统筹做好10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和121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提档升级工作,着力打造专业工作站,“家”“站”“室”建设更加规范,努力让代表活动阵地成为代表能力提升的“加油站”、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民意速达的“快车道”。坚持以“3+1”模式深化拓展“双联”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已成为常态。组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专题培训1期,培训38人,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二是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宽。充分发挥代表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组织驻龙市人大代表到隆阳区潞江镇考察咖啡产业发展,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到腊勐镇、镇安镇、龙新乡、龙山镇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组织23名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分组召开驻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旁听县人民法院庭审、检察院案件听证等。三是代表建议办理更加高质。强化代表建议交办,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研究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办法(试行)》,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的100件代表建议分解到常委会领导及委室进行督办。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对29个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开展专题督查1次,对30件B类建议续办续复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建议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切实推动解决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正科级机构,包括:专门委员会6个、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2个,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
2.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3.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4.县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5.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6.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7.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8.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954315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3153.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0322.02元,下降2.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0322.02元,下降2.16%,详细变动情况为: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8159.27元(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收入减少236347.88元;2010104人大会议收入减少131161.89元;2010108代表工作收入减少200649.5元;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收入减少100000.00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340643.26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增加1915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9470.2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增加272,017.02元);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增加117193.99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增加36446.3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增加56442.3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增加24,305.34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收支2021年12月换届选举人大代表各项经费,并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及保山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各类经费开支大,2023年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所以收入支出减少。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各类保险及职业年金同时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9543153.10元。其中:基本支出9201578.30元,占总支出的96.42%;项目支出341574.80元,占总支出的3.58%;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0322.02元,下降2.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8838.18元,增长3.13%,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各类保险及职业年金同时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89160.20元,下降58.88%,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出2021年12月换届选举人大代表各项经费,并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及保山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各类经费开支大,2023年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所以收入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增长/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1578.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19378.38元,占基本支出的79.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2199.92元,占基本支出的20.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574.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人代会经费支出293,419.8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期间发生的材料费、食宿费等支出;代表活动经费48,155.00元,主要用于开展代表视察、培训、履职等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3153.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0322.02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2021年12月换届选举人大代表各项经费,并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及保山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各类经费开支大,2023年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所以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6859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5%。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7,462,822.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313,419.8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会议各项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92,356.5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视察、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636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156.00元为退休干部公务经费,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春节慰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3,196.80元,为在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017.02元,为在职干部职业年金财政配套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818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8,666.9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5,212.44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4,305.3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6995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672.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41%,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0281.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59%,完成年初预算的71.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28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95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672.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028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831.64元,下降8.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3.64元,下降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08.00元,下降23.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外出开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人大到龙陵调研及乡镇、村(社区)干部到龙陵开会、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2199.92元,比上年增加569993.49元,增长43.44%,主要原因是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暨人大干部到西安交通大学培训,培训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428,796.97元,水费3,351.60元,电费12,000.00元,邮电费24,979.45元,差旅费109,690.00元,会议费20,881.50元,培训费304,526.00元,公务接待费50,281.50元,劳务费195,600.00元,工会经费86,217.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672.06元,其他交通费用462,48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426,330.45元,其中:负债70,028.19元,净资产4,356,302.26元。其中:流动资产127,614.93元,占资产总额2.88%,固定资产4,298,715.52元(净值),占资产总额97.1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000.51元,降4.34%,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226.30元,固定资产减少180,774.21元,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均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年内购置触控一体机一台,原值39800.00元;购置沙发一组,价值1600.00元;办公桌4张,每张480.00元,价值192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751.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831.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751.8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751.8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