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9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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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10101000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 “一府两院”的工作;督促县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组织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龙陵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0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作出审议意见12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2次,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人次。
1.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在政治建设上勇担当。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政治方向坚定自觉。二是在服务发展上见行动。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提请县委研究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县委工作安排,17名人大领导干部负责和参与全县黄龙玉产业、交通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债务化解、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城市建设、殡葬改革、社会治理等工作,人大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始终做到落实党委工作要求干在一线。三是在决议决定上显作为。在重大事项决定及人事任免工作上体现担当,凝聚全县人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担负起推动县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把县委人事任免、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前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提高选举任命干部宪法意识、人民意识、公仆意识。一年来,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新、龙江、平达3个乡撤乡设镇的议案依法作出决定;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人次,其中选举60人,任命42人,免职29人;补选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
2.紧扣时代脉搏,突出精准监督。始终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做到“选题时到一线分析,监督时到一线调研,跟踪时到一线督办”,以人大视角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一是抓实经济运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度关注经济运行、预算执行和政府债务,研究制定《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实施办法》《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则》,建立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镇安镇人民政府两个基层联系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畅通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渠道,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促进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各环节的规范运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202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全县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查全县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草案)报告。听取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初步审查2023年县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二是抓实重点工作监督。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好人大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中的独特优势,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痛点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龙陵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询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县水务局、县人民法院工作进行评议。对全县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和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石斛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三是抓实法律司法监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题,切实加强对法律实施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对全县贯彻实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修改完善《龙陵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听取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维护,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着力维护法制统一。同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检察院案件听证等活动,参与对县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行风监督,支持督促政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四是抓实跟踪问效监督。高度关注年内监督事项问题交办后的整改督促,坚持4个月内主任会议听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突出监督的持续性、实效性。注重对历年监督事项的跟踪问效,对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评议县应急管理局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县城城南农贸市场使用情况、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较好推动部门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3.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发展合力。始终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一是代表工作机制更全。研究制定《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以“3+1”模式深化拓展“双联”制度的实施方案》,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做在日常,把代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做在经常,年内,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走访基层人大代表160人次,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优势充分体现。强化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群众接待日、代表积分等制度。一年来,通过活动阵地进行理论宣讲、政策法规培训112余场次,培训各级人大代表1056余人次,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余件。二是代表建议办理更实。围绕代表建议“提质、控量”,代表建议交办“精准、高效”的目标,把“政策可承受、建议要落实、代表要满意”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升办理质效。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84件,将加快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和加快推进国道G219(黄草坝至龙镇桥)项目建设等10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其他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对口督办,共开展集中督查、督促2次,取得良好的办理效果。三是代表履职渠道更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印发学习资料、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学习培训,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一年来,印发《代表履职读本》240册,人代会期间集中培训代表1次,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3次,召开驻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会4场次,共培训人大代表、人大干部1400余人次。充分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不断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年来,邀请驻乡镇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4人次,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重大决策听证会、旁听县人民法院案件公开审理、参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活动、征求重要文件意见建议等80余人次。组织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对乡村振兴、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让代表在视察中了解全县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组织20名县人大代表中的县处级领导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听取选民建议,接受选民监督。
4.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始终紧扣“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着力夯实履职基础,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一是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机关党支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年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周一集中学习40余场次、“主题党日”12次。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把党的建设融入依法履职行权、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中,党组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多形式、多层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到每位人大干部、每位人大代表,常委会班子成员到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8场次,引导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学懂弄通做实、汲取奋进力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传播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展示人大履职成效,加强人大履职宣传,一年来,省市县媒体共刊发人大信息100余篇,县乡两级推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26人次。二是严守纪律作风底线。始终保持“赶考”的政治清醒,坚持不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将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有效运用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风险漏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注重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以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提升服务发展效能。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卡点、隔离点值班值守工作。为挂钩村协调项目8个,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及各类物资317.8万元,配合挂钩村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畅通民意渠道、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2022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15人,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认真分类、整理、登记,均已交办、转办、督办,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上级人大到龙陵开展调研、检查、视察等保障服务工作。扎实完成县委安排的重点项目挂钩、联系企业、“河长制”“林长制”督察等重点工作任务。高度重视机关工会、妇女、老干部等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人大工作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8个正科级机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2个)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753,47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3,475.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6,838.51元,增长19.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6,838.51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会议费及换届选举基础保障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753,475.12元。其中:基本支出8,922,740.12元,占总支出的91.48%;项目支出830,735.00元,占总支出的8.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66,838.51元,增长19.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6,725.91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会议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60,112.60元,增长206.97%,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基础保障经费支出增多;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2,740.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0,533.69元,占基本支出的8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2,206.43元,占基本支出的1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0,73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市级补助经费支出110000元,主要用于加快基层人大办公条件改善支出;
2.人代会经费支出426229元,主要用于人代会期间发生的材料费、食宿费等支出;
3.省级补助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194506元,主要用于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4.市级补助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3,47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66,838.51元,增长19.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会议费及换届选举基础保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36,75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3%。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工资福利及办公室日常运转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72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在职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干部公务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99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78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995.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789.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5,78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78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99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78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043.96元,增长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155.96元,增长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2.00元,下降3.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下乡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外出开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人大到龙陵调研及乡镇、村(社区)干部到龙陵开会、汇报工作发生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2,206.43元,比上年减少184,364.51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分析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437,647.59元,其中,流动资产147,841.23元,固定资产9,289,806.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244.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9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991.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741.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991.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