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9-0912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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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34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2.承办市级国家机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人民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6.承担中共龙陵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7.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8.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9.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来信来访。2018年,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0件次,同比上升13.18%,按时办结730件,办结率100%。其中:来信231件,同比上升6.94%;来访499批844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6.32%、人次上升0.96%。接待群众集体访62批261人次,同比批次上升169.57%、人次上升3.16%。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5批次,同比批次下降 27.39%。办结175件,办结率100%。其中来访66批18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55.41%、人次减少60.78%,其中集体访8批67人次,同比批次下降57.89%,人次减少78.25%;来信79件(其中市级以上转办27件),同比件数上升79.55%;网上信访30件,办结30件,同比上升50%;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给龙陵县委书记留言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2018年3月被国家信访局表彰为保留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依据为国信发〔2018〕3号)。
2.领导接访下访包案。2018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接访群众56批109人次,下访325批次,协调解决案件44件次;各乡镇、各部门领导接访群众428批1044人次,下访群众2164批次。梳理排查出的重要信访案件和突出矛盾纠纷均由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五包五保”责任制。
3.信访积案化解。按照“排查一批、化解一批、终结一批、稳控一批”的要求,对信访积案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充分发挥特殊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救助、信访事项终结等工作机制的作用,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2018年,使用信访疑难资金24.3万元,化解信访疑难问题6件,息诉息访率达100%。实现了“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
4.云南信访信息系统运用。2018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推进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线上运行,10个乡镇和30多家县直单位同步进行。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答复、网上督办“五位一体”信访信息系统,网上信访数量逐年上升并逐步成为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全县信访事项已能够规范的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上进行流转办理,逐步实现了从“走访”向“网访”的转变,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便捷、经济、高效”的优势,有效减轻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减少了走访、越级上访的发生。2018年我县共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上办理信访案件95件,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95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82%。
5.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强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制定下发了2018年龙陵县《云南省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充分利用户主会、群众会、宪法宣传日和网络媒体对《云南省信访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推动《云南省信访条例》进乡村社区、入千家万户,从源头上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在系统内认真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建设,以认真负责、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位来信来访的信访人,做到“三好”:门好进,话好说,事好办;“四有”:进门有迎声,问时有答声,走时有送声,事后有回声;“五心”:听取问题细心,查明问题耐心,调查问题尽心,处理问题热心,解决问题真心。三是多措并举强化解。实行县、乡、村、组 “四级联动”,积极采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民间调解等方式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排查矛盾纠纷615件,调处成功607件,调处成功率98.7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0,26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269.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314.4元,上升2.6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增加177405.4元;
2.网上信访工作经费减少20000元;
3.视频接访设备维修管理费减少20000元;
4.信访培训费20000元;
5.信访联席工作经费减少20000元;
6.奖励金减少6909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10269.76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269.7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0685.60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7405.4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52824.29元;
3.办公经费支出减少67947.39元;
4.“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6081.07元;
5.车辆保险支出减少1238.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0,26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685.6元,减少12.6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7405.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减84199元,津贴补贴增108124元,奖金增16590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12422.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5266.71元,主要为:办公经费支出减少67947.39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6081.07元,车辆保险支出减少1238.2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52824.29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165000元,奖励金减少69091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8733.29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2%,人均136594.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88%,人均22015.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269.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0685.6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为:
基本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685.60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740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52824.29元,办公经费支出减少67947.39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6081.07元,车辆保险支出减少1238.2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787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资金997878.5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39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991.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500元,支出决算为53,549.00元,完成预算的7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324.00元,完成预算的1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25.00元,完成预算的45.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未超过年初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081.07元,下降2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7.07元,下降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94.00元,下降40.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未超过2017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24.00元,占60.36%;公务接待费支出21,225.00元,占39.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2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2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解决信访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2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信访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086.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266.95元,下降35.62%,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支出35642.64元;
(2)邮电费,减少支出7055.50元;
(3)差旅费,减少支出18945.5元;
(4)维修(护)费,减少支出15000.00元
(5)会议费,减少支出1040.00元;
(6)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14594.00元;
(7)工会经费,新增支出3197.76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1487.07元;
(9)其他交通费用,新增支出7500.00元;
(10)办公设备购置,减少支出22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商品和服务支出,154086.56元,其中
办公费:12949.00元;
差旅费:12992.00元;
公务接待费:21225.00元;
工会经费:12796.56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24.00元;
其他交通费用:6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1,058,040.00元,其中,流动资产50,000.00元,固定资产1,008,0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110.6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410.62元,固定资产增加116,7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2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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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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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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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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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58040 |
50000 |
1008040 |
0 |
375000 |
0 |
63304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64.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4.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8年,龙陵县信访局设立:办公室、信访一股(群众工作股)、信访二股(处突股)共3个机构。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暂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局长1人(正科级),副局长3人(副科级),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工勤1人。
主要职能:
龙陵县信访局部门职能主要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和要求,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案件。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信访工作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8年龙陵县信访局整体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决算收入111026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269.76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8314.4元,上升2.62 %。
2018年决算支出111026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10269.76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1110269.76元,占总支出100%。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60685.60元,下降 12.64 %。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二是组织实施,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股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
(2)根据各股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评价结果为优。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在问题:一是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股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项目股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8年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3401111